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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30

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召开

作者:刘菊 时间:2018-07-30 阅读:323


   本报讯(通讯员 刘菊) 7月25日,自治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召开,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青松,副主任吴丹玫、周乾、罗兴义、王义国、余崇忠、王梅出席会议。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马丽飞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县级财政决算和2018年财政预算编制情况的报告》《关于2017年以来全县乡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等5个报告和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将威宁县2018年双龙片区和银龙新苑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费用支出纳入财政预算的报告》《关于将威宁县排水工程PPP项目可用性服务费和运维绩效服务费纳入县级财政跨年度预算及中长期财政规划的报告》《关于提请审议<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县城总体规划(2018—2035)>的报告》等7个重大事项报告,并审议通过了相应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草案)。
  会上,余崇忠受主任会议委托,马丽飞受市政协副主席、县委副书记、县长陈波委托分别作了人事任免职的提请报告,依法任命陈晋徽为自治县公安局局长,安聪为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依法免去相关人员的职务。会议还举行了任职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
  县监察委员会、法院、检察院、人大机关委室,政府办、编委办、整治办、财政局、人社局、农牧局、住建局等部门(单位)负责同志和么站、金斗、金钟、炉山、东风等乡镇人大主席和部分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