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岗公告
作者: 时间:2018-08-01 阅读:185
施开成,男,身份证号:520202198511207436,你于2015年5月1日至今不假未归,连续旷工已超过15个工作日,请在登报之日起1个月内返回单位办理相关手续,否则将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文件的相关规定作出处理,其后果由你本人自负。
威宁自治县大街乡卫生院
2018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