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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21

牛棚镇 “四强化”确保烟叶收购

作者:孙华超 时间:2018-09-21 阅读:201


   本报讯(通讯员 孙华超) 近日,为切实抓好今年烟叶收购调拨工作,牛棚镇结合该镇实际,“四强化”确保烟叶收购,确保农户稳定增收,巩固经济持续发展,助力全镇脱贫攻坚。
  强化组织领导。该镇结合实际,从派出所、综治办、整治办抽调人员,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对全镇烟叶收购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査督促;同时打击与乡村干部、收购人员相互勾结及囤积烟叶外运的烟贩,打击强买强卖要挟殴打收购人员的烟霸和从事贩烟活动的单位干部职工、乡镇干部及收购人员,进一步优化烟叶收购环境。
  强化收购政策。该镇全面执行烟农预约收购制度,收购验级人员在乡村干部的配合下按预约时间及时电话通知烟农,确保现场的收购秩序,防止烟叶在站过夜。同时,该镇还贯彻“杜鹃情”烟叶收购服务管理办法,提升全镇烟草商业“杜鹃情”服务品牌价值,推进毕节烟草“八大杜鹃”服务文化进烟站的“十个一”模式,即:一个微笑、一声问候、一盆清水、一杯热茶、一张纸巾、一顿简餐、一次培训、一个提示、一次交流、一声道别的服务模式。
  强化工作职责。切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在烟农中开展烟草专卖法和今年烟叶收购相关政策的学习和培训,指导和督促烟农认真落实烟叶保管措施,使交售的烟叶不受潮、不霉变,保障因烟叶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增强烟农依法、照章交售烟叶意识。落实部门职责。烟草部门加强对收购人员的教育、组织和管理,对收购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与乡(镇)领导小组联系、沟通,及时协调解决,确保收购工作顺利进行。
  强化工作纪律。认真贯彻执行有关烟叶收购的“七条要求”、“五条纪律”和“十严禁”。收购人员必须严守“三个一样,十个不准”。坚决贯彻烟草专卖法,严禁烟草部门以外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收购调拨烟叶,严禁以任何理由设置低次烟收购点,严禁烟叶自由上市交易,严禁烟农把烟叶出售给烟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