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1+6”工作模式推进贫困劳动力全员培训
作者:祖梅 时间:2018-10-08 阅读:235
本报讯(通讯员 祖梅) 自贫困劳动力全员培训工作开展以来,威宁围绕组织、培训、就业三个环节,坚持一个目标,通过精准确定培训对象、整合培训资源、优选培训机构、坚持就业导向、严格培训监管、培训与岗位推荐联动六项措施,全面开启贫困劳动力全员培训“1+6”工作模式。
坚持一个目标。针对贫困群众缺乏技能、稳定就业困难等问题,紧扣“培训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的工作目标,深入探索全员培训提升贫困人员技术技能促进就业脱贫新思路,大力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着力提升贫困群众“造血功能”。计划2017年-2019年共开展贫困劳动力培训44470人,现已完成培训26720人。
精准确定培训对象。以大数据扶贫云精准识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基础,利用农村劳动力就业信息采集和建档立卡相关数据,通过信息比对、上门走访、电话联系等多种形式,进村入户、户户见面,进一步摸准和充实现有基础数据,精准掌握贫困劳动力年龄结构、文化程度、身体状况、就失业状况、培训就业意愿等信息,精准确定培训对象。
整合培训资源。充分整合扶贫、人社、农牧等部门培训资源,围绕省市确定的培训内容大力开展培训。目前已整合扶贫部门培训资金1120万元,农牧资金147万元,就业补助资金250万元。资金账户设在农村信用合作社,由县就业局代全员培训领导小组申请账户。
优选培训机构。培训机构经人社局审核学校资质、教师资质等,培训资质符合在威宁开展全员培训的,签订职业技能培训协议书。现已精选24家培训机构深入各乡镇开展培训工作,同时建立完善的开班审批机制,由县就业局、扶贫办、财政局共同审批开班计划。
坚持就业导向。把产业发展、企业用工需求和贫困劳动力的培训意愿紧密结合起来,以84个深度贫困村为中心,大力开展适合培训对象就业的培训项目,重点开展挖掘机操作、中式烹调师、针车工等就业前景好的工种培训,切实增强全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求各培训机构建立劳务协作渠道,促进劳动力培训后就业,培训后就业率低于50%的机构,取消培训资格;培训后就业率高于50%的,在下步分配培训任务数时,根据培训就业率予以梯度倾斜。
严格培训监管。培训过程中,由县人社局牵头,随机抽调扶贫、财政、教育、民政、农牧等全员培训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人员参与,组成贫困劳动力全员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督查组,对每个培训班不定时开展2次以上督查。
培训与岗位推荐联动。建立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全程服务卡,训前、训中、训后根据培训方向和贫困劳动力就业意愿,各推荐一次优质就业岗位,每期培训的最后一天组织本地企业举办专场招聘活动,推动全员培训,提升培训就业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