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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17

县税务局查结一起采矿企业逃税案

作者:张泉辉 时间:2018-10-17 阅读:194


   本报讯(通讯员 张泉辉) 日前,县税务局稽查部门查结威宁佳磊石膏矿隐瞒销售收入逃税一案,成功追回涉案企业所逃增值税4.11万元,并依法处以罚款 2.05万元。  
  据悉,涉案企业位于龙街镇,是一家私营合伙企业,主要从事石膏矿的开采以及销售等业务,其产品远销滇、川、鄂等省份。
  核查发现,2015年至2017年,涉案企业累计向湖北省荆门市丸福石膏粉厂、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守望乡钰淞石膏粉加工厂以及其他零散客户销售石膏3441吨,取得含税销售收入28.24万元,但未入账,也未申报纳税,已构成逃避缴纳税款行为。 
  税务人员向涉案企业下达了《责令限期补缴税款通知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涉案企业相关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耐心宣传税收征收管理法、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细则等法律法规,使其知晓隐瞒收入逃税行为的严重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