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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19

威宁“三级自治”激发群众内生动力 助力脱贫攻坚

作者:杨旭东 时间:2018-10-19 阅读:215


   本报讯(通讯员 杨旭东) 近年来,威宁在全县脱贫攻坚中坚持“大党建”统领“大扶贫、大安全、大发展”,切实激发农村家庭参与社会管理和经济发展的活力,有效破解农村基层组织对广大群众联系服务难、组织发动难、脱贫致富难等问题,为决胜脱贫攻坚、同步全面小康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创建“三级自治”组织体系。选优配强村委会领导班子,全县选派39名县级干部包保乡镇,625名干部到村担任“第一书记”,选派1570名干部、组建314个工作组进驻314个贫困村驻村开展帮扶工作,全面拓展村委会社会管理职能;村委会下设“自管委”和合作社,同属于村委会领导下的自治组织和经济组织,两者有机统一,相互促进。由村委会根据全村产业布局和发展规划,全面整合本村土地、林木、草场、山塘等自然资源和国家扶贫资金、扶贫项目,领办或创办各类专业合作社(经济实体),通过“村社合一、合股联营”方式,盘活全村发展资源,发展集体经济、带动群众增收。目前,全县625个村(社区)组建“自管委”5454个、创办村集体所有合作社625个;“自管委”下设“十户一体”,村委会通过“自管委”组织和发动“十户一体”进行自我管理,并由“自管委”组织和发动“十户一体”抱团入股村委会领办或创办的专业合作社。目前,全县各“自管委”组建“十户一体”24103个,其中管理型20221个,发展型3882个;配套健全党组织体系。在推进“村委会+自管委(合作社)+十户一体”村级“三级自治”体系创建的同时,各村支部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配套建立“村党支部+‘自管委’(合作社)党小组+‘十户一体’党员中心户”三级党组织体系,把党的工作覆盖到“三级自治”每一个自治主体。
  完善“三级自治”主体职能。紧紧围绕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脱贫攻坚需求,逐一细化、完善“三级自治”主体社会管理和经济发展职能,实现“三级自治”主体各尽其责,合力推进。相继完善了村委会社会管理和经济发展统筹职能、“自管委”自管自治主体职能、合作社经济发展引领职能、“十户一体”自我管理和抱团发展职能,引领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
  强化“三级自治”作用发挥。通过下放相关权责、建立考评制度、强化激励保障等措施,健全基层组织体系,完善主体职能,促进“三级自治”作用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