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政策法规宣传专栏(四)
作者: 时间:2018-10-25 阅读:184
◎农民人均纯收入计算方法及构成
农民人均纯收入,指农村住户当年从各种来源渠道得到的总收入相应地扣除所发生的费用后的收入总和,按照人口平均后所得的收入。通俗地讲就是毛收入减去相应生产成本后除以人口数。
一、农民人均纯收入计算方法
1、计算公式:
公式一:农民人均纯收入=(农村居民家庭总收入—家庭经营费用支出—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税金和上交承包费用—调查补贴—赠送亲友支出)/农村居民家庭常住人口
公式二:农民人均纯收入=农民人均现金纯收入+农民人均实物纯收入。
2、公式指标解释:
农村居民家庭总收入:农村居民家庭的总收入指调查期内农村住户和住户成员从各种来源渠道得到的收入总和。特别注意,总收入是未扣除生产费用的收入。就威宁县来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农业收入:本年粮食产量(除去卖掉的部分)折算成农业收入,加上出售农产品得到的收入。
(2)牧业收入:出售牧业产品得到的收入。
(3)工资性收入:主要包括打工收入,行政、企事业单位工资。
(4)第二产业收入:主要包括建筑业收入。
(5)第三产业收入:主要包括做生意所得收入。
(6)转移性收入:主要包括:a.救济金、救灾款、抚恤金;b、政府各项补贴。
家庭经营费用支出:即从事生产经营和非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农业上:种子、肥料、农药、农业上雇佣帮工费用、运输费用、农业上用电费、农业上用柴油或汽油费用、农业器械购买或维修费用、地膜等。根据常年统计数据分析,农业生产费用平均占农业总收入的40%。
牧业上:购买种畜、周转畜费用、饲料、兽药、幼畜、幼禽、种蛋、雇工费用等。根据常年统计数据分析,牧业生产费用占牧业总收入的70%。
建筑业:主要包括从事建筑业所需工具、器械费用等。
做生意:主要包括购入产品成本、雇工费用、运输费用、租借场地费用等。
税金和上交承包费用:税费主要指工资性收入中的个人所得税,做生意所缴纳的工商管理等税费。承包费主要指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上交的土地承包费。
农民人均现金纯收入:组成结构和农村居民家庭总收入一样,计算的是统计周期内的所有家庭成员得到的全部现金收入,未将统计周期类得到的实物[包括粮食产量(但不包括已卖出获得现金的部分)、从单位或雇主得到的实物、从政府部门或组织得到的实物等]计算在内。
农民人均实物纯收入:主要是将统计周期内(一般为全年)的家庭的粮食产量(扣除卖成现金的部分),从单位和雇主处得到的实物,从政府和组织得到的实物等按照一定的价格公式折算成收入。
二、农民人均纯收入构成
农民人均纯收入按收入来源的性质分,可分为:
工资性收入:指农村住户或住户成员受雇于单位或个人,靠出卖劳动而获得的收入。包括在非企业组织中劳动得到的收入、在本地劳动得到的收入、常住人口外出从业得到的收入三个部分。
家庭经营纯收入:指农村住户以家庭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生产筹划和管理而获得的收入,相应地扣除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费用后的收入总和。家庭经营纯收入又包含以下几方面:
(1)第一产业收入:a、农业收入;b、牧业收入;c、林业收入;d、渔业收入
(2)第二产业收入:a、工业收入;b、建筑业收入
(3)第三产业收入:a、交通、运输、邮电业收入;b、批零贸易、餐饮业收入;c、社会服务业收入;d、文教卫生业收入
财产性收入:指金融资产或有形非生产性资产的所有者向其他机构单位提供资金或将有形非生产性资产供其支配,作为回报而从中获得的收入,主要包括利息、股金、 租金、红利、土地征用费用等。
转移性收入:指农村住户或住户成员无须付出任何对应物而获得的货物、服务、资金或资产所有权等,不包括无偿提供的用于固定资产形成的资金。主要包括家庭非常住人口寄回、亲友赠送、调查补贴、救济金、救灾款、保险年金、退休金、抚恤金等。
◎财政扶贫资金存在问题:
一、项目库建设缺失;
二、资金使用不精准,使用程序不合规;
三、项目建设验收、管护不到位;
四、项目公开公示不到位;
五、项目申报、制定实施方案没有集体决策;
六、项目档案归档管理不规范;
七、资料缺失,无法满足报账;
八、手续不完备,没有采购的意识;
九、扶贫资金投入所产生的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效益发挥不好。
◎浦发基金存在的问题:
1、项目管理存在“三慢”现象:工程进展慢,乡镇上报进度与实际不吻合,通组公路工程启动慢、进展慢,美丽乡村示范点创建建设进度慢,实施方案编制前期调研不到位,批复后没有具体落实,部分村集体经济未发生效益;
2、部门、乡镇信息沟通不畅,公开公示不到位;
3项目建设没有按照合同制管理,导致项目质量滑坡,监督管理不到位;
4、农村危房改造欠账大;
5、部分驻村干部帮扶流于形式,帮扶工作不到位;
6、部分产业帮扶项目群众意愿不高,种植积极性不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