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岗公告
作者: 时间:2012-11-27 阅读:269
离岗公告
周超同志
你于2012年9月3日至2012年11月23日不假未归,连续旷工已超过十天以上。自登报之日起五日后请速到单位接受处理,否则将按黔府办发[2003]73号文件的相关规定作出处理,其后果由你本人自负。
雪山镇中心校
2012年11月27日
离岗公告
周超同志
你于2012年9月3日至2012年11月23日不假未归,连续旷工已超过十天以上。自登报之日起五日后请速到单位接受处理,否则将按黔府办发[2003]73号文件的相关规定作出处理,其后果由你本人自负。
雪山镇中心校
2012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