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威宁自治县委关于省委巡视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作者: 时间:2018-11-13 阅读: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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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针对“对民生领域诉求处理不及时”的问题。如2016年10月8日县转办的关于联名举报石门乡民主村支部书记肖某的信访件,同样问题2017年2月再次举报,于2017年12月25日石门乡纪委才向县纪委报告初步核实情况。反馈意见中所列举的“石门乡民主村支部书记肖某的信访件”,已办结完成,2017年6月,石门乡民主村党支部书记肖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针对反馈意见反映的问题,县纪委县监委下发了《威宁自治县2018年“访村寨、重监督、助攻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威纪发〔2018〕18号),以班子成员带信下乡、现场受理、走访调研等方式关注群众诉求,严格督办查办,及时处理到位,目前专项行动已启动。出台了《威宁自治县纪委监委信访案件督查督办实施办法(试行)》(威纪办〔2018〕34号)和《威宁自治县民生信访举报办法(试行)》(威纪办〔2018〕35号),对民生领域信访举报处理不及时的进行严肃问责。对民生领域信访举报件认真梳理,建立台账,采取快、准、实的工作机制优先查办、强化督办,并严格审核办理报告,狠抓实名举报反馈机制,提升民生领域问题办理水平和质量,确保民生领域举报件办理落到实处,确保民生领域诉求“件件都受理,件件有回音”。对工作不认真、交接不清楚等人为原因造成诉求件逾期办理的或过期未办理的,从严追究责任,严格问责处理。
四是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及省委实施细则精神问题时有发生”的问题。县纪委县监委加强监督执纪,深入开展明察暗访,在执纪审查中优先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始终保持对问题快速反应的灵敏度、果断处置的执行力,始终保持对问题露头就打、严厉惩治的高压态势。
1.针对“反馈意见指出的县卫生监督所所长舒某,外出培训擅自滞留并改变行程,违规报销出差费用。小海镇小海中学校长施某,用学校门面租金收入违规发放津补贴。龙场镇龙丰社区支部书记罗某违规举办新办公楼落成庆典活动,公款吃喝”的问题。县纪委已对县卫生监督所所长舒某、小海中学校长施某、龙场镇龙丰社区支部书记罗某作出了处理,分别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同时,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纳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的重要内容,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明确“禁区”,划定“红线”,做到学习贯彻落实到位、纪律要求传达到位、思想认识统一到位、工作措施执行到位。印发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十项规定精神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实施办法》(威党办发〔2018〕6号)、《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深入开展作风专项整顿的通知》(威纪发〔2018〕1号)、《威宁自治县关于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的实施方案》(威纪发〔2018〕19号)、《关于持续深入整治滥办乱办酒席的通知》(威纪发〔2018〕6号),深入整治“四风”问题,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的问题,一律快查快结,一律公开通报曝光,始终保持对“四风”问题露头就打、严厉惩处的高压常态,以纠“四风”、改作风的实际成效,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2.针对“小海镇镇长夏某于2017年7月公车私用造成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的问题。2017年7月31日,县委常委会议讨论决定免去小海镇镇长夏某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同意提名免去夏某小海镇人民政府镇长职务;小海镇人民代表大会免去了夏某小海镇人民政府镇长职务。2018年8月,县人民检察院对夏某作出不予起诉的决定,并已送达生效。涉嫌违纪问题,已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办理。
五是针对“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现象易发多发”的问题。
1.针对“东风镇教育管理中心主任,在营养餐采购中受贿”的问题,对东风镇教育管理中心原主任林某追究刑事责任,判处有期徒刑5年,罚金35万元,给予开除党籍、公职处分。
2.针对“金斗镇红石村党支部书记李某违规安排2次危改指标给其母亲建房”的问题,对红石村党支部书记李某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将其母亲重复享受的2014年危房改造补助金22300元收回。
3.针对“板底乡板底村主任罗某,私自将本村村民的危改款转入自己母亲账户”的问题,已将本村村民的危改款4995元全部返还给村民,板底乡党委给予村主任罗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针对此类问题,县委县政府下发了《威宁自治县脱贫“四场硬仗”工作问责办法(试行)》(威党发〔2018〕7号),促进全县各级各部门及党员干部认真履行脱贫攻坚职责,严肃查处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慢作为等问题。严格执行《关于对易地扶贫搬迁和城乡低保等问题开展自查自纠的通知》(威纪发〔2017〕82号),由主责部门及乡镇(街道)对农村公路“组组通”、易地扶贫搬迁、城乡低保、产业扶贫、住房教育医疗等领域开展专项督查。截止10月中旬,民生领域查办案件171件181人,问责科级干部51人,其中党纪处分2件3人。
(六)关于“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方面的问题。
一是针对“扶贫项目实施不规范”的问题。
1.针对“存在‘三边’工程。如石门乡百万蛋鸡产业园项目,在未勘察和招标的情况下,直接发包给承建方,已累计预付款260万元,超过合同暂估金额91.66万元。”的问题。针对在未勘察和招标的情况下,直接发包给承建方的问题。2016年石门乡百万蛋鸡产业园项目计划总投资14,725.20万元。2016年9月19日,石门乡人民政府与威宁县宏腾建筑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合同金额168.3435万元,涉及A区集蛋库、育雏区物资仓库、办公区活动板房等项目建设,由于工期紧,石门乡在手续不齐全的情况先行组织实施。2017年1月底已建成鸡舍两栋(约3,600平方米)、仓库1栋(1,800平方米),购置并安装养殖设备2套、发电机1台和附属设施等生产设施设备并投入使用。由石门乡实施的百万蛋鸡集体经济产业园项目已于2018年7月31日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网进行公开招标,原定开标时间为2018年8月28日,由于石门乡在编制预算时间将鸡舍、库房、雏鸡舍、加工厂、有机肥厂等建设规模相同的进行了独栋编制预算,上传至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工程量清单为独栋清单,因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所需的是电子标书,需将所有工程量清单全部上传后方可进行招标,石门乡在接到投标人问题答疑后对工程量清单进行了重新调整上传,按招投标法相关规定,因清单更改,因此开标时间需要延迟,故石门乡百万蛋鸡集体经济产业园项目开标时间调整为2018年9月7日早上午9:30分,已按时完成了开标;2018年9月11日已下达中标通知书,中标单位为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国营建筑工程公司,2018年9月29日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并于当日取得施工许可证。截止目前,该项目已按程序办理完善了相关手续。针对超合同付款的问题。2016年9月19日,石门乡人民政府与威宁县宏腾建筑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合同金额168.3435万元;2016年11月25日,石门乡人民政府与威宁县宏腾建筑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合同金额11.822万元;2016年11月25日,石门乡人民政府石门乡人民政府与威宁县宏腾建筑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合同金额84.584万元,合同总金额264.7495万元。由于前期档案管理不规范,巡视时未找到第二、第三个合同,只提供了第一个合同,超过合同暂估金额91.66万元,导致存在超合同付款情况;后来规范档案资料,找到第二、第三个合同,签订的三个合同总金额264.7495万元。
2.针对“项目档案不规范。如:石门乡贫困户脱贫专项扶贫资金项目,档案资料中既没有公示公告相关文件和图片,也没有项目实施中农户购牛的相关图片和文件。”的问题。对全县扶贫项目档案管理进行全面自查,逐一梳理扶贫项目档案,查缺补漏。对项目档案不规范的,督促各部门和乡镇尽快完善项目档案,确保“一个项目一份档案”。并且加强扶贫项目档案管理的培训工作,确保全县扶贫项目规范化。针对石门乡贫困户专项资金项目档案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目前,农户购牛图片已复印并归档到石门乡贫困户专项扶贫资金项目档案盒中,遗漏的公示公告及相关文件和图片已全部补齐。
3.针对“项目前期调研不足,后期实施效果不好”的问题。县委县政府明确要求,在今后项目实施中,各级各部门必须强化项目前期调研,作出科学论证,确保扶贫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并充分发挥扶贫效益。针对“2016年哈喇河镇马店村水路组便民桥和公路建设项目,事先未充分考虑项目的可实施性,未实地查看实施地点的实际情况,随意立项,资金下达后,该镇相关人员经过多次实地踏勘发现项目申报建设地点不适合修桥,项目一直未实施”的问题。2017年3月,哈喇河镇人民政府向县民宗局提出调整该项目的请示,县民宗局按照涉农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按程序报请自治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批复同意,将哈喇河镇马店村水路组便民桥项目资金10万元调整用于该镇马店村水路组漫水路建设,于2017年5月按批复建设内容编制实施方案并启动项目实施工作,2017年7月竣工验收。针对“2017年迤那镇桔梗项目,计划种植桔梗4000亩,但由于项目缺乏前期调研,实施时又错过季节,只完成3000亩,余下1000亩无法实施”的问题。县扶贫办安排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到迤那镇配合整改,已将该项目涉及的150万资金全部收回,用于迤那镇建档立卡贫困户养牛。
二是针对“资金管理使用不精准”的问题。
1.针对“‘特惠贷’档案管理、贷款审批、公示公告均不到位”的问题。由县扶贫办联合县财政局、信合联社等部门研究出台有关规定,并要求乡镇严格执行。对相关规定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确保“特惠贷”管理规范。对违规享受“特惠贷”的家庭取消特惠贷资格,要求其尽快归还贷款,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调查处理。
2.针对“石门乡有2名财政供养人员违规享受特惠贷”的问题,根据石门乡纪委调查了解,该两名财政供养人员属于“排他性因素在后”的情况,符合《贵州省大扶贫条例》第二章第十六条之规定,可以享受特惠贷政策。针对此类问题,今后工作中将严格执行《关于规范小额扶贫贴息“特惠贷”相关事宜的通知》(威扶开〔2017〕47号)、《关于规范扶贫小额信贷审批流程的补充通知》(威扶开〔2017〕10号),加强特惠贷政策入户宣传力度,严格规范审核把关。开展扶贫资金专项检查,确保扶贫资金好钢用在刀刃上,“真扶贫、扶真贫”。
3.针对“通组路每公里造价高于批复价格。如石门乡计划建设通组路184.2公里,每公里批复投资65.12万元,经抽查其中8条通组路,平均每公里造价约240.81万元,每公里造价高出批复价175.66万元”的问题。石门乡计划建设通组路184.2公里,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石门乡脱贫攻坚总体规划(2016-2020年)的批复》(黔府函(2016)42号)所列石门乡通村通组道路中,4.5米宽砼路面每公里投资60万元。威宁县交通局委托贵州智华公路设计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实际需要设计,因地形特殊,工程量巨大,实际造价远高于每公里60万元。石门乡将施工图送威宁县财政评审中心评审后,按财评价下浮2%作为拦标价依法招标,威宁致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威宁海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威宁县天鸿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3家公司中标。现通组公路建设己完成,石门乡己于2018年6月委托第三方(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对石门乡所有建成通组公路进行决算审计,现在决算审计己完成,石门乡将严格按照决算审计报告支付通组公路工程建设款。
三是针对“易地扶贫搬迁后续管理跟不上”的问题。
1.针对“各乡镇对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后续发展重视不够,对安置点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劳动力培训及就业指导力度不够,对开展农村贫困人口劳动力就业培训宣传发动不力。如县民办天艺职业培训学校免费向贫困户提供美容美发、计算机及汽车汽修等技术培训,但是真正重视这项工作的乡镇不多”的问题。县委县政府明确要求各乡镇、相关单位有针对性的制定切实可行的易地扶贫搬迁后续管理方案,因人因户施策,借鉴“五个三”经验,搬出、搬入地联合,不断强化后续管理工作,确保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不定期举办安置区群众就业培训班,积极推荐贫困群众就业。组织相关培训机构到石门、岔河、海拉、哲觉等多个乡镇开展培训,目前已培训7700人次;由恒大集团帮扶吸纳就业培训、搬出地乡镇指导就业培训4877人10008人次。
2.针对“管理不到位、存在不稳定因素。如五里岗安置点部分搬迁户不注重环境卫生,家居环境较差,有部分搬迁户故意堵塞水管等”的问题。实行“双楼长制”解决就业和日常生活管理问题。安置点34栋楼已明确了双楼长,即:一名楼长是社区楼长(五里岗街道干部),主要负责对日常生活卫生等事项进行管理和引导,另一名楼长是经开区楼长(经开区干部),负责动态摸排群众就业情况及需求,经开区楼长摸排园区就业岗位,切实解决群众就业问题。截止10月中旬,解决群众反映的困难及特殊问题12件。易地扶贫搬迁后期扶持产业有限公司工作人员配合威宁经开区物管公司、五里岗街道办事处对迁入户进行环境、家庭卫生宣传培训,教育引导迁入户改变脏、乱、差等陋习,使搬迁群众尽快适应新环境。
四是针对“三膜马铃薯发展参差不齐”的问题。“三膜”马铃薯作为一种新的种植技术,对种子、水和种植技术要求高,2015年底引进后,在一些地方产生了效益。2017年初,威宁草海镇蔬菜专业合作社在草海镇卯关村和石门乡种植大棚“三膜”马铃薯约1700亩,石门乡政府以每亩1050元租金将大棚出租给合作社,合作社与农户签订分红协议,约定每年12月31日前向政府交租金和兑现群众分红,但至今未按协议兑现上述资金,甚至部分农户土地流转费都还未兑现。经向草海专业合作社了解,2017年初所种植的“三膜”马铃薯,出土不久大量爆发黑痣病和黑胫病,导致“三膜”马铃薯基本“绝收”,造成合作社经济损失近500万元。
1.威宁草海镇蔬菜专业合作社已兑现分红,涉及的151户贫困户每户分红3840元。县里面安排专人负责督促乡镇,及时兑现“三膜马铃薯”分红并上报分红情况。
2.土地流转费已兑现。石门乡已将623.74亩土地流转费31.187万元支付给群众。
3.大棚租金已经支付。石门乡以每亩1050元的价格将大棚租给威宁县草海镇蔬菜专业合作社管理经营,租金已缴纳石门乡人民政府。
4.对“三膜”马铃薯病况进行了控制及补偿。联系了平安财险威宁支公司,对其亏损情况定损,并于2018年2月支付草海合作社保险理赔款121.89万元。根据合作社反映所种植的“三膜”马铃薯,出土不久大量爆发黑痣病和黑胫病的情况,县农牧局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马铃薯病情进行核查,发现黑痣病和黑胫病确有不同程度发生,由马荞办、植保站、农技站、种子站联合成立防控小组,对病情进行及时防控处理,减少了损失。认真落实《关于加快马铃薯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威委〔2015〕70号),确保三膜早熟马铃薯生产基地贴息到位、土地流转补贴到位、种薯免费供应到位、基础设施建设到位、同时享受相关支持政策。加强病虫害防控措施,建立严格的疫病监测和质量检测体系,加强马铃薯脱毒产地检疫和调运检疫工作,实行种薯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杜绝不合格马铃薯用于生产和流入市场。规范生产管理,农牧局派驻到各乡镇的技术人员负责包保培训指导到每一个基地,相关技术单位密切配合专业合作社和农户,积极开展以高产优质、高商品率为主要内容的高产竞赛和创先评优活动。统一技术规程、统一培训、统一收购、统一分级包装、统一销售,实现产供销一条龙服务,取得了明显成效。根据省委巡视组意见,从2018年年初起政府不再强力推广三膜马铃薯种植,实行群众与合作社自愿种植。
五是针对“输血式解决村集体经济空壳问题”的问题。反馈意见中指出:“2015年以来,县财政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累计向86个出列村拨付集体经济发展资金2356万元。每个村拨付的资金有3万元至165万元9个档次,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村集体经济空壳问题。”认真落实《关于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支持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政策措施,县的层面制定了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规划,乡村两级制定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计划,目前,全县628个村(社区)已制定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计划,千方百计帮助村集体赚取“第一桶金”。在前期开展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学习借鉴“塘约经验”和“三变改革”,总结推广我县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五型模式”,全面组建“村社一体”合作社,确保每个合作社均建立村集体、村民入股的利益联结机制,每个村集体都有经营性收入,变“输血式”解决村集体经济空壳村为“造血式”解决村集体经济空壳村,从根本上解决村集体空壳问题。
目前,虽然我县的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省委巡视组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我们将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尺度不松,扎实落实好各项整改措施,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和体现到各项实际工作中,确保省委巡视反馈的问题有效整改到位,在全县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
电话:0857-6228370;邮政信箱:威宁自治县行政中心A区619室;电子邮箱:wnxwb2007@163.com。
2018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