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完善社会救助 体系助力脱贫攻坚
作者:苏丽雪 时间:2018-11-27 阅读:219
本报讯 (通讯员 苏丽雪) 近年来,威宁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保障体系,全面加强特殊困难家庭救助,推进社会救助模式的转变,在统筹“8+1”社会救助制度的基础上,探索出新的特殊困难救助模式,使威宁社会救助工作由“兜底”向“托底”转变。
实施社会保障兜底脱贫攻坚行动。按照保障水平不降低、力度不减弱、工作不放松要求,按照年不低于10%的幅度进行提标。2018年全县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至570元/月和323元/月。目前,全县共有城乡低保对象44721户127739人,共下拨低保金2.56亿元。
创新审核机制,有效遏制“错保”。在城乡低保审核审批中,加强核对机制的运用,通过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完善对低保等社会救助对象的认定程序,提高认定的准确率,坚决纠正和杜绝不经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和民主评议(听证)直接纳入低保的做法,有效减少和遏制“错保”问题的发生。
托底医疗实现减负惠民。进一步保障困难群众享受基本医疗保险惠民政策,扩大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标准。规定全县特困供养对象、城市三无人员、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老职工、城乡低保人口、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等参加基本医保个人缴费部分通过医疗救助基金全额代缴,全面提高贫困人口门诊和住院补偿比例,医疗救助比例提高到70%以上,重大疾病提高到75%以上,特困供养对象、低保户中的长期保障的80岁以上老年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企业复员军人实行100%救助。
健全特困供养推进统筹发展。下发《威宁自治县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实施办法》,规定了特困人员的保障标准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目前,达到了8300元每人每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