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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05

市场监管局开展白酒市场专项整治

作者:罗雪梅 时间:2018-12-05 阅读:204


   本报讯(通讯员 罗雪梅) 近日,为进一步加强白酒市场监管,规范白酒市场经营秩序,维护广大生产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市场监管局开展白酒市场专项整治。
  开展经营资质检查,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对酒类经营单位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进行重点检查,监督亮证规范经营,严厉打击无照、超范围经营行为,重申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重要性,严格落实酒类经营主体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强化行业自律,严格依法规范经营。
  开展酒类防伪专项检查,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行为。根据茅台酒、贵州十大名酒、省名优酒特有的防伪标识体系,该局执法人员重点对酒类的商标、包装材料、防伪图案、生产日期、批次、喷码标识、防伪识别码等进行重点检查,依法查处三无酒,高仿侵权酒等违法行为,保护名优酒的市场信誉度。
  开展酒类广告专项检查,保护名优酒的自主知识产权。重点对酒类经营单位的门头,投放市场的广告、包装物等进行检查,依法打击违法酒类广告和承印酒类包装物行为,严厉打击酒类生产经营者以“国家机关特供”“军队特供”“内部特供”等名义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切实保护名酒的自主知识产权。
  开展酒类专项检查,加大酒类市场案件查办力度。根据上级部门对酒类市场重点工作的部署和安排,结合辖区实际,依据《食品安全法》《商标法》《广告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贵州省酒类生产流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酒类市场的违法行为进行严格查处。
  此次专项行动,该局共出动执法车辆55台(次),执法人员196人(次),检查酒类批发市场10个次,专卖店12户次,宾馆饭店15户次、超市(商场)19户次、检查酒类经营户653户。通过专项整治,有力地打击了流通环节白酒市场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了白酒经营行为,维护了白酒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