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安协作 失信被执行人“插翅难逃”
作者:李明国 时间:2018-12-20 阅读:161
本报讯(通讯员 李明国) 为逃避执行,被执行人张某某四处躲避,在执行中“玩消失”。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近日,在黑土河镇派出所干警的精诚协作下,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成功将张某某抓获,以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强制执行措施。
据悉,县人民法院受理的威宁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张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11余万元,并承担至履行完毕期间的债务利息。该案在诉讼阶段,张某某就采取躲、逃的方式进行规避。近日,执行干警接到线索称张某某乘坐货车在雪山镇街上出现,执行干警随即驾车赶往雪山镇。但当执行干警到达雪山镇时张某某却不知所踪。执行干警继续查找新的线索,发现张某某已经乘车行至黑土河镇辖区。雪山镇离黑土河镇相距80余公里,且多为山路、土路,倘若执行干警追赶到黑土河镇再找人,被执行人可能消失得无影无踪。在这紧急时刻,执行干警立即请求黑土河镇派出所协助控制被执行人张某某。几分钟后,黑土河镇派出所干警传来佳音,已成功控制被执行人张某某,执行干警立即前往接人并实施了上述强制执行措施。
“执行难”一直是困扰法院工作的一大难题,今年来,为制裁逃避执行等行为,威宁人民法院和威宁公安局联合行文《关于人民法院和公安机关在执行工作中加强协作的意见》,法院和公安协作办案,有力地推进了法院执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