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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6

威宁首次开庭调解仲裁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案件

作者:刘军林 时间:2018-12-26 阅读:220


   本报讯(通讯员 刘军林) 近日,威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庭公开审理金钟镇冒水村和东风镇抹倮村两起村民土地纠纷案,这是威宁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成立以来,首次开庭调解仲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案件。
  在庭审现场,申请人、被申请人及其双方代理人分别就仲裁请求事项进行陈述、举证、质证、辩论,双方证人均出庭作证,并接受双方当事人、代理人及仲裁庭的询问。两个案件在长达3个多小时的庭审过程中,各自陈述了自己的观点,分别对对方提供的证据进行了相互质证,就纠纷争议焦点开展了公开辩论,并回答了仲裁庭的提问。最后,仲裁庭本着双方自愿、合法、分清是非的原则,当庭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调解,但由于两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案件案情复杂,双方当事人没有达成一致意见,仲裁庭未当场裁决,将根据查明的事实和相关法律法规择日依法对本案作出裁决并下达仲裁书。庭审结束后,当事人在庭审记录上签字确认。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是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机构针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当事人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对纠纷作出裁决意见的行政仲裁活动。相对于诉讼而言,农村承包土地仲裁具有成本低、专业性强、人性化等优点。”庭审结束后,县农牧局党组成员、威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杜敏说。
  据杜敏介绍,威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委员会成立于今年6月,首批聘请了98名仲裁员,并颁发了聘书,涵盖农民代表和法律、农业、经济等相关专业人员。这两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案件的开庭仲裁,标志着威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正式步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仲裁庭将为有效化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和农村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