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2018年度市场主体年报的通告
作者: 时间:2019-01-25 阅读:169
广大市场主体: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 凡2018年12月31日前在我局登记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在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均应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贵州)(网址:http://gsxt.gzgs.gov.cn/)或以纸质方式向负责登记的市场监管分局报送2018年度年报,并向社会公示。对未按规定报送年报公示的市场主体,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
特此通告!
年报咨询服务电话:0857-6232456
威宁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