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五里岗司法所 成功调处一起山林纠纷
作者:张树华 时间:2019-02-12 阅读:243
本报讯(通讯员 张树华) 近日,县司法局五里岗司法所与多部门协作成功调处一起山林纠纷。
2018年6月初,五里岗街道骑龙社区群众李某来办事处反映,说自己位于五里岗街道骑龙社区北湾组的山林小地名胡叶山包包(死娃娃包包)的一部分被管某开垦耕种至今,要求管某归还被开垦的山林而产生纠纷。经村委及五里岗街道办事处多次调解均未达成协议,于是李某向林业局申请确权处理。
林业局相关负责人与五里岗街道办事处、司法所工作人员组成纠纷调解小组处理李某与管某之间的山林纠纷。
调解组多次来到山林实地进行查看,向社区干部调查纠纷情况,与当地群众交流了解实情。2019年1月初通知双方当事人在街道办事处进行调解,调解组根据调查实情,按照法律法规开展调解,由于山林权属划清,酌情山林管理实际,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协议。
管某自愿将位于骑龙社区管北湾组地名为胡叶山包包(死娃娃包包)的山林四至界限:上至管某地界、左至路(乡道)、右至李甲山林、下至进管甲房屋联户路的地块分割给李某管理使用。以此次争议地块旁的电杆为界,电杆以上至管某地界,由管某管理使用,李某也自愿以电杆处为界,路(乡道)向荒山方向让出12米给管某长期管理使用。电杆以下至进管甲联户路为界由李某长期管理使用;申请人李某自愿将此地块电杆以上至管某地界从路往右向林地方向延伸进12米由管某管理使用,若此12米山林出现纠纷,一切法律责任由李某全权负责。
自此,一起跨年度山林纠纷在多部门协作下得以圆满解决。
此起纠纷的成功化解,即明确山林分属问题,四至界限及山头角落重新定位,也为五里岗街道在今后调处类似的矛盾纠纷提供借鉴,对当前建设平安村社、和谐五里岗有着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