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自治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作者: 时间:2019-03-04 阅读:395
根据工作需要,威宁自治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实行笔试、体能测试、面试、政审相结合等方法择优招聘。
二、招聘范围、名额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名(其中5名为女辅警)警务辅助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年龄18周岁(含18周岁)至35周岁(1984年2月28日至2001年2月28日期间出生);
(三)具备高中以上学历;
(四)身体健康,无残疾、无纹身、无传染病、无色盲; 男子身高165cm以上,女子身高158cm以上;
(五)身心健康,具有履行职责所需工作能力;
(六)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服从管理。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二)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三)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四)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五)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六)曾编造或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七)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和强制隔离戒毒的;
(八)患有传染性疾病的。
(九)其他不宜从事辅警工作的。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本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2019年3 月4日至3月6日下午17:30分。(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三)报名地点:威宁公安局四楼416办公室
(四)报名要求:
1.考生提供毕业证书(2019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照片背面请标注姓名及身份证号码)。退伍士兵的,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报考人员现场填写报名信息表。
3.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现场收取考务费100元。
五、笔试
(一)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另行通知。
(二)笔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10分为卷面分)。
(三)笔试有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六、加分
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及辅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兵、符合辅警基本条件的精准扶贫的建档立卡人员、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持有B1驾驶证以上、计算机专业及新闻专业毕业的,加2分(同时具备几个加分条件的,只选择一个加分)。
七、体能测试
(一)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体能测试内容:男子为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
(二)未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及达标要求另行通知。
(四)体能测试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八、面试
(一)从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三)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九、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为: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加分。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十、体检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等有关规定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体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不合格的,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十一、政审考察
(一)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政审考察对象。
(二)因政审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的空缺岗位,从体检合格的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十二、试用
对政审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为期两个月的试用。
十三、聘用
对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十四、相关待遇
工资等待遇参照威宁公安局在岗辅警工资待遇规定执行。
十五、其他
(一) 招聘期间,报名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通过“威宁公安”微信公众号、微博平台关注招聘动态。
(二)咨询电话:0857-6222419(上午: 8:30-11:30,下午: 2:30-5:30)
(三)本次招聘考试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不指定任何复习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