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税务局向威宁排水工程有限公司发放退税“红包”46万元
作者:张泉辉 时间:2019-04-09 阅读:154
本报讯(通讯员 张泉辉) 日前,笔者从县税务局了解到,为鼓励资源综合利用型企业发展,该局向威宁排水工程有限公司发放了增值税退税“红包”46.17万元。
据悉,威宁排水工程有限公司于2017年4月20日登记设立,主要从事城镇居民和工业供排水、水污染防治、污水综合处理、水环境治理和水生态项目的建设和经营管理,为“呵护”一方碧水做出了较大贡献。
县税务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文件精神,对该企业实施资源综合利用劳务收入增值税即征即退70%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其所购置并实际使用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专用设备,允许按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抵免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
为充分释放退税红利,县税务局工作人员依托微信、QQ等自媒体,与该企业财务人员保持密切联系,随时为其解答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应用、账务处理、报表填写等涉税事项疑难问题。建立跟踪问效、信息反馈、事后评估等机制,帮助该企业有效防控涉税风险。
同时,县税务局工作人员积极与中国人民银行毕节分行威宁支行对接,协助办理增值税即征即退手续,确保该企业及时领到退税“红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