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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10

离岗公告

作者: 时间:2019-04-10 阅读:160


   陈盛(身份证号:522427198607256611):你于2014年3月1日至今不假未归,连续旷工已超过十五天。请登报之日起10日内返校上课,否则将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文件的相关规定作出处理,其后果由你本人自负。
威宁自治县炉山镇乐溪小学
2019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