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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11

县税务局开展2019年度纳税人信用等级评定

作者:张泉辉 时间:2019-04-11 阅读:348


   本报讯(通讯员 张泉辉) 近日,县税务局启动了2019年度纳税人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助力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依法诚信纳税浓厚氛围。
  据悉,纳税人信用等级是指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情况,就纳税人在一定周期内的纳税信用所评定的级别。目前,县税务局根据国家规定,对全县纳税人的信用等级实行一年一评。
  县税务局坚持依法、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评定内容、标准、方法和程序“四统一”的要求,采取数据共享、信息比对和实地查验等方式,对纳税人的税务登记、纳税申报、财务账簿、税款缴纳、税收优惠政策享受和涉税违法违规等6个方面30余类涉税事项,重点进行比对分析,为纳税人信用等级评定提供综合性参考。
  据了解,在纳税人信用等级评定过程中,纳税人如对初评结果不服,可提出申辩意见,并提供有效证据,县税务局立即启动复评程序,对当事人申辩事项进行复核和论证,确保评定结果客观准确。
  此外,县税务局还开通了举报电话,设置了意见箱和留言簿,主动接受纳税人监督,严防极个别税务干部在纳税人信用等级评定工作中徇私舞弊、打击报复。
  据介绍,下一步,县税务局将根据纳税人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制定动态管理和跟踪服务措施,为不同信用等级的纳税人提供个性化、差异化服务。
  同时,县税务局还将向市场监管局、公安局、银行等部门提供全县纳税人信用等级名单,由相关部门向诚信纳税人提供放宽市场准入、融资贷款等条件,对失信纳税人采取限制贷款、禁止出境等措施,通过“携手”鼓励诚信、惩戒失信,让诚信纳税人“一路绿灯”,让失信纳税人“寸步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