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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24

威宁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启动

作者:李玉荣 时间:2012-12-24 阅读:313


  本报讯 (记者 李玉荣) 日前,威宁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启动。
  据了解,凡是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寄宿生,都可以申请资助。父母为双农且家庭经济贫困的学生;父母双亡家庭生活困难的学生;农村单亲家庭生活困难的学生;农村因父母残疾家庭生活困难的学生;农村因病致贫家庭的学生;农村因灾返贫家庭的学生。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求各校务必对照资助对象的条件,遵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做好受助学生的评选和公示工作。学校负责成立由村委会成员代表、学生家长代表和教师代表等参加的评审小组,严格按照政策和资助对象进行评审,初步确定资助名单,并在校内及学生家庭所在村、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 天。公示期满后,对经公示无异议的学生,学校再组织填写申请表、汇总表,之后上报教育局汇总。教育局在威宁教育网上公示7 天无异议后,才下拨资金拨到各校。
  在发放过程中,各学校务必做到“一个必须”和“六个绝不准”即:发放寄宿生生活补助必须经学生本人、班主任和校长签字确认。绝不准对孤残、特困学生的资助有遗漏现象,绝不准不规范、不按时发放,绝不准发放标准不到位,绝不准发放资金有剩余,绝不准以实物形式发放,绝不准抵扣任何费用。
  据悉,今年各乡镇中学以及羊街和岔河两中心校总计8892名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即将获得生活费补助1109.875 万元。补助标准为小学1000 元/生·年、初中1250 元/生·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