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普高国家助学金第二批资助工作启动
作者:李玉荣 时间:2012-12-25 阅读:346
本报讯 (记者 李玉荣) 日前,威宁普通高中学校2012 年度国家助学金第二批资助工作启动。威宁民族中学等8所学校的641 名贫困生,获96.15 万元资助。
据悉,此次获得资助的有威宁民族中学的242 人、威宁二中45 人、威宁三中87 人、威宁四中95 人、毕节第三实验高中47 人、中水中学61 人、小海中学14 人、黑石中学50 人,共计641 人。
实施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是完善国家资助政策体系的重要内容。资助对象是具有正式学籍的普通高中全日制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 元。
据了解,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优先给予资助:孤儿、残疾(含双亲有严重残疾)学生;革命烈士子女、优抚家庭或单亲家庭学生;独生子女户、农村计划生育家庭两女结扎户学生;少数民族的学生;因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导致家庭贫困的学生;享受城市或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
威宁要求各学校要遵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文件下发名额,组织由学校领导、班主任和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进行认真评审,经评审符合条件的学生由学校填写申请统计表,并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 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校将统计表报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经审核,并在威宁教育网上公示7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资助中心将资金下拨到各校,各学校再如实发放给受助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