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强化“12345”工作举措全力推进民居改造
作者:赵琴 时间:2019-07-04 阅读:189
本报讯(通讯员 赵琴) 2019年以来,威宁严格按照脱贫攻坚精准扶贫“一达标、两不愁、三保障”要求,强化工作举措,全力推进民居改造,确保贫困群众实现住房安全保障。
紧盯“一个目标”。始终把民居改造工程作为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盯紧2019年全面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实现农村贫困群众住房安全保障这一目标,以四类重点对象为重点,按照先急后缓的思路组织实施。
增强“两个意识”。把思想统一到省、市、县的决策部署上,建立目标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按照“任务到户、公示到户、资金到户、建档到户、验收到户”的要求,推进工程建设;牢牢把握省、市高度重视威宁农村土坯房(危房)改造工程机遇,整合资源,加大投入,减少类型,加快民居改造工程步伐,为脱贫攻坚工作夯实基础。
严格“三个标准”。严格补助标准。按照“最危险房屋、最困难群众”优先的原则,优先实施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准确把握建房标准,确定改造对象、房屋改造类别、改造类型等级,确保对象评定准确、等级评定精准;严格规划标准。按照“贵州民居”建房图集规划控制引导,确保新建民居有序,杜绝乱搭滥建现象,及时拆除危旧房屋,整治农村环境卫生;严格建房标准。按照小青瓦、坡屋顶、白灰墙、穿枓枋、雕花窗、砖墙群、转角楼、端檐垛脊“贵州民居”风格指导建房,设置构造柱、地圈梁,达到抗震设防标准。
坚持“四项原则”。发挥群众实施民居改造主体作用,通过宣传教育、政策鼓励,调动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按照“最紧急、最危险、最困难”的原则,区分轻重缓急,优先改造四类重点对象和退伍军人、鳏寡孤独弱势群体危房;本着“渠道不乱、投向不变、统筹安排、各记其功”的原则,整合涉农项目资金,形成合力,支持农村民居改造工程;严格执行《贵州省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工作规程》,按照“农户申请、村级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程序,实行“三榜公示”,实施阳光操作,确保改造工程公开、公正、透明。
加强“五项管理”。加强对象管理。为确保政策惠及千家万户,确保政策真正落到实处,反复组织了多次摸底核实工作,严格执行“三级审核三榜公示”程序,准确把握对象和补助标准,杜绝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现象;加强质量管理。坚持质量第一、安全第一思想,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抢时间、抓进度。引导群众建造具有抗震减灾能力、造价适中、安全适用的“放心房”“满意房”;加强资金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报备制度,采取“专户管理、县级报账、封闭运行、直补到户”的管理模式实施“一卡通”资金发放,规范资金流程,保障资金安全;加强过程管理。建立了县-乡-村-组-户一条龙培训机制,提高施工技术、规范业务管理。将农村民居改造纳入对各乡镇(街道)年度目标考核,适时跟踪、适时督查、适时调度,强化督促指导,做到落实政策不走样,工程实施不跑调;加强档案管理。按照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民居改造工程实行一户一档和录入系统管理,明确三名业务骨干专门负责包保乡镇民居改造业务指导,建档立卡,做到批准一户,改造一户,建档一户。
据了解,截至目前,系统内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启动率99.9%,竣工率89.8% ;系统外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启动率77.6%,完工率36.6%;其他危改户启动率77.7%,竣工率40.8%。预计9月底实现系统外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全竣工;农村老旧住房透风漏雨整治工程启动率100%,完工率100%。全县群众住有所安得到保障,村容村貌显著变化,民生问题有效解决,农村经济长足发展,群众幸福指数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