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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23

威宁查处一起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违法行为

作者:夏勇 王辉 时间:2019-07-23 阅读:230


   本报讯(通讯员 夏勇 王辉) 近日,威宁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海边派出所联合行动,成功查处一起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违法行为,行政拘留违法行为人2人。
  7月16日,威宁公安接报警称:在威宁城区滨海大道一酒店旁,一蒋姓女子被人强行掳走,疑似被绑架。接警后,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从刑侦大队草海责任区中队、海边派出所抽调警力对案件进行调查。民警通过大量走访调查,发现被掳走的女子名为蒋某粉(女,45岁,六盘水市水城县人),因与李某宇(男,45岁,六盘水市水城县人)存在感情纠纷,加之两人又长时间未联系,李某宇便伙同家住六盘水市钟山区的郭某峰(男,41岁),于2019年7月16日下午驾车将在威宁打工的蒋某粉强行带回水城县,期间限制蒋某粉人身自由时间的长达5个小时。在了解情况后办案民警立即将李某宇、郭某峰两人传唤至公安局办案中心进行询问。
  经询问,违法行为人李某宇、郭某峰分别陈述了7月16日在威宁县城区滨海大道一酒店旁将蒋某粉带走并限制蒋某粉人身自由的违法行为。
  目前,违法行为人李某宇、郭某峰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第(三)项之规定,分别被处以十五日、十日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