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局对辖区药品批发企业和连锁总部进行检查
作者:陶飞 时间:2019-07-24 阅读:229
本报讯(通讯员 陶飞) 近日,市场监管局组织执法队伍对辖区的药品批发企业和连锁总部进行检查,切实加强药品流通环节质量安全监管,进一步规范药品市场流通秩序,保障辖区人民群众的用药和用械安全。
此次检查,执法队伍对辖区2家药品批发企业和4家连锁总部进行全覆盖检查。检查发现,个别企业的湿度调控设备不足,使得在湿度超标时不能及时有效地把库房内的湿度调节到标准范围;个别企业在运输冷藏药品时,冷链运输过程中的实时温度采集记录不全,不能确保冷链药品运输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存在质量风险隐患;部分企业收集保存的上游和下游资质不齐全,企业所保存的上、下游资质中存在有的质量保证协议未签字、有的缺失2018年的年度报告等问题;个别企业的不合格药品未进行登记,没有不合格药品登记记录等。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责令企业进行限期整改,整改好之后将进行复查,确保企业依法依规规范经营。对于检查中发现问题的企业,县市场监管局将其列为以后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的重点,加强检查力度,以确保药品在流通领域中的质量安全。对多次检查出现问题,不认真整改的企业,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吊销其《药品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