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开展县委第四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回访检查
作者:袁亮 时间:2019-07-29 阅读:221
本报讯(通讯员 袁亮) 近日,县委巡察办组织4个检查组对县委第四轮常规巡察的12个县直单位、脱贫攻坚机动巡察、扫黑除恶专项巡察问题反馈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访检查。
检查组站在“巡察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的政治高度推进巡察整改工作,督促被巡察单位落实“两个维护”,增强“四个意识”,提高巡察整改是政治任务的认识,强化整改责任,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和使命意识,把巡察整改当成份内之事、应尽之责,牢牢抓在手上、放在心上、落实在整改的实际行动上,推动巡察反馈的问题事事有回音、件件有交代。
此次检查采取“谁巡察、谁回访”的方式对被巡察单位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访检查,以巡察反馈意见和移交线索台账为依据,认真检查整改成果资料,对照整改台账逐一销号,按照“整改满意率、整改到位率、整改办结率”三个指标对被巡察单位整改落实和移交事项办理予以评估。重点检查被巡察党组织是否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做到认真研判问题、制定可行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切实推动成果运用;是否抓住突出问题和主要矛盾,以重点问题的解决带动普遍问题的整改落实;是否做到件件有落实、真改实改,是否有搞虚假整改、敷衍整改、选择性整改、消极整改等情况。为扩大巡察整改后续效应,对回访检查反馈后仍然我行我素、拒不整改、虚假整改的党组织及相关责任人,抓住典型,严格按照《巡视工作条例》《党内问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及时提出问责建议严肃问责,全县通报曝光,实现震慑常在、督促常在,切实提升巡察政治效果、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