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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31

县税务局优化涉税注销办理程序

作者:张泉辉 时间:2019-07-31 阅读:164


   本报讯(通讯员 张泉辉) 日前,县税务局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改进税务执法方式,改善税收营商环境,大力推进优化税务注销办理程序,切实减轻纳税人的办税负担。
  开通注销专窗。在政务服务中心税务大厅设立了税务注销业务专门服务窗口,整合税务注销前置事项,由窗口统一受理企业税务注销业务,为纳税人提供“一窗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服务。
  推行即时办结服务。对于主动办理清税、资料齐全或未处于税务检查状态、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已缴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控专用设备、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或B级、未达到增值税纳税起征点等五类纳税人,向其提供税务注销即时办结服务。
  实行简易注销服务。积极与市场监管局协调对接,解决企业“退出难”问题。对于未开业、无债权债务、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实行简易注销程序,则可免予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证明,帮助其快速、有序退出市场。
  精简证件、资料报送。对于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在办理注销业务时,允许其免予提供《税务登记证》《临时税务登记证》《发票领用簿》、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营业执照决定、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董事会决议、项目完工证明、验收证明、个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