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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01

威宁一男子乱扔烟头引发 火灾烧毁山林获刑二年

作者:臧红梅 时间:2019-08-01 阅读:187


   本报讯(通讯员 臧红梅) 近日,笔者从有关部门获悉,威宁一男子冯某某因抽烟后将未熄灭的烟头丢在杂草上引发火灾,烧毁大片山林,被县人民法院以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9年2月2日10时许,被告人冯某某从家里面带着锄头、水壶、镰刀等工具去龙街镇海龙村自家地里种板栗树,因抽烟后将未熄灭的烟头丢在杂草上引发火灾。冯某某用松树枝扑火失败后逃离现场,大火烧毁了周围大片山林。经县林业局勘验,火灾过火面积为10.6848公顷,其中有林地面积为5.7936公顷,未成林造林地(退耕地)面积为4.8912公顷,烧毁云南松幼树13326株,烧毁阔叶幼树17381株,烧毁板栗等经济林幼苗1467株,烧毁阔叶树种蓄积量13.94立方米,森林类别为公益林,地类为乔木林地。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冯某某过失引起森林火灾,造成过火面积10.6848公顷,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失火罪。被告人冯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庭审中认罪、认罚,可对其从轻处罚。据此,法院结合被告人冯某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如上一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