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执法检查组赴威宁开展民族区域自治 “一法两规定”执法检查
作者:杜应妮 时间:2019-08-30 阅读:219
本报讯(记者 杜应妮) 8月26日至28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民族宗教委员会主任委员金安江率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到威宁,对威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国务院、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以及《贵州省民族乡保护和发展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两规定”)的情况开展执法检查。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青松、副主任王义国,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杨华忠陪同检查。
连日来,检查组深入新发乡卫生院、联合社区、松发小学、龙滩村,石门乡新营苗寨、石门民族中学、年丰村,先后检查了医疗保障、“三白”产业发展、教育保障、布依族村寨建设、住房保障、教育扶贫、新时代农民讲习所开展等情况。还到草海江家湾码头检查了草海生态环境治理情况。
在28日召开的执法检查座谈会上,检查组指出,长期以来,威宁认真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一法两规定”,积极学习宣传“一法两规定”,充分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夯实民族政策助推自治地方经济、文化、教育、基础设施等全面协调发展,因地制宜,突出民族特色,形成了民族发展大繁荣景象。
检查组强调,要准确把握中央和省委民族工作的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把推进“一法两规定”的贯彻实施作为民族工作的重中之重,按条款逐项对照落实检查。要把增强民族地区的人民幸福感、获得感作为目标,提高人民满意度。要发挥优势,积极争取上级领导、部门的支持,把民族地区的潜能激发出来。
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检查组要求,要以“一法两规定”为抓手,把贯彻实施落实到具体行动上,政府部门要强化执行力,做到认识问题、了解问题、落实问题、解决问题,着眼长远,厚积薄发,促进威宁县域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刘青松对执法检查组一行表示欢迎。她表示,下一步工作中,威宁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一法两规定”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在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上,充分合理利用好民族区域自治的各种政策,同时,恳求省人大民宗委帮助协调省直有关部门,按照民族区域自治“一法两规定”对威宁在脱贫攻坚等方面给予相关政策倾斜和支持,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加速发展。
杨华忠汇报了威宁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一法两规定”情况。
县有关部门负责人陪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