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流浪未成年人救助电话的公告
作者: 时间:2013-01-07 阅读:266
关于公布流浪未成年人救助电话的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工作,经省民政厅、省公安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布威宁自治县民政、公安、城管部门流浪未成年人救助电话,现公告如下:
一、公安部门救助电话:110;民政部门救助电话0857-6225438;城管部门救助电话0857-6226855。
二、广大人民群众发现流浪未成年人后,请及时拨打救助电话,为公安、民政和城管部门提供线索。
三、公安、民政、城管实行首接责任制,接到求助电话后立即处置,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
四、监督电话:
省民政厅 0851—6745110
省公安厅 0851—110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0851—5360146
威宁自治县民政局
威宁自治县公安局
威宁自治县城市管理局
201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