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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30

威宁抓实行政复议工作为民服务解难题

作者:吕娣 时间:2019-10-30 阅读:172


   本报讯(通讯员 吕娣) 近年来,威宁抓实行政复议工作,切切实实帮助群众化解矛盾纠纷,解群众之忧,让群众“怀着心事来,放松心情走”。
  规范行政复议办理流程。探索制定《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程序规定》,建立健全了行政复议立案审查、调查取证、听证质证、调解和解、集体讨论、请示报告、错案追究、案件回访、监督检查、考核指导、卷宗管理、复议接待、办案规则、报告制度等。
  提高行政复议透明度。建立了政府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自2012年起,威宁就将参与行政复议案件审理作为政府法律顾问的服务内容之一,在聘用合同中予以明确。据统计,五年来行政复议案件承办人员共到土地争议现场查看、调查取证150余人次。健全行政复议案件集体讨论机制。探索出了“承办人员初审+法律顾问参审+分管领导研审+集体讨论决定”和“承办人员+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法律顾问”参加的行政复议案件集体讨论模式,对案情复杂、社会影响较大及承办人员与分管领导(或法律顾问)存在意见分歧的案件进行重点讨论。自2017年以来,共组织召开行政复议案件集中讨论会议12次,集中讨论案件53件,更正承办人意见6件。
  提高行政复议公信力。强近年来,威宁行政复议决定撤销率分别为2015年53.33%,2016年51.43%,2017年23.73%,2018年23.53%,呈逐年下降趋势。强化行政复议意见书、行政复议建议书的应用,指导行政机关提高执法水平。对复议案件审查中发现的相关行政行为违法或者需要做好善后工作的或其他普遍性的问题,及时制作行政复议意见书或建议书,督促、指导行政机关改进执法或文书制度。2017年以来,共制作行政复议意见书7份,行政复议建议书10份,收到回复11份。落实行政复议结果运用,与考核相挂钩。未积极配合行政复议工作、未在法定期限内提交行政复议答复书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以及其他材料、未在规定期限内领取行政复议相关法律文书、未严格履行行政复议决定书的在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总分中扣6分。
  五年来,威宁共受理行政复议申请118件,其中信访引导转办10件,通过调解申请人主动撤回申请17件,撤销原行政机关决定49件。经行政复议的行政应诉案件22件,人民法院判决维持复议决定20件,维持率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