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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06

关于注销“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局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声明

作者: 时间:2019-11-06 阅读:180


   根据《中共威宁自治县委 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威委[2019]7号)要求,“将城市管理局的职责划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挂县城市管理局牌子。不再保留作为事业机构设置的县城市管理局”。特申请登报注销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局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22427MB0W39537Y。
威宁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