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里岗街道抓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工作
作者:马智东 张贵芳 时间:2019-12-17 阅读:184
本报讯(通讯员 马智东 张贵芳) 近期,五里岗街道及时安排部署,创新工作方法,认真抓好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结合实际,制定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工作方案,成立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筹资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各社区医保筹资工作任务分解表,形成街道负责人亲自抓,驻村第一书记和各社区支书、工作组组长具体抓的工作氛围。集中人员、精力、时间,扎实做好筹资工作,确保高效、有序开展。
强化宣传引导,动员全民参保。充分利用新时代市民讲习所、张贴城乡医保宣传资料等形式,进一步加大对城乡居民医保政策、意义、作用及筹资标准的宣传。让群众真正了解城乡居民医保的意义,帮助群众算好利益账和经济对比账,动员广大群众以户为单位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医保。通过多种方式与外出务工人员取得联系,引导他们积极主动参保,努力提高参保率。
严格执行政策,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执行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坚持“以户为单位,自愿参加”的原则。未受委托的情况下,严禁由村组干部、乡村医生等为群众垫资代缴参保资金。收取群众个人参保资金时,建立参保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强化票据管理,确保基金安全。筹资收费统一使用“威宁自治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专用票据”,要求各执收人员认真填写收费专用收据,杜绝收据填写内容与参保人员实际情况不符现象。明确票据结报流程,每本票据开具完成后,税务部门先予核销。坚持专款专账,个人参保资金及时上缴指定专户,防止截留、贪污或挪用。加强对筹资过程的监管,有效防范资金滞留、挪用等风险,做到钱、票据与参保人数三者统一,杜绝以乡镇(街道)财政名誉代缴、垫资的现象发生,严禁超标准收取政策代缴人员参保金。
建立奖惩制度,明确奖励办法。对社区收缴实行奖励政策,根据街道办事处下发的目标任务数,各社区2020年1月10日前要全部完成目标任务数。对规定时间节点完成目标任务数100%的社区给予不同资金奖励,因工作效率严重滞后影响办事处参保率的社区,将由办事处对第一支书、驻村工作组长、社区两委干部、驻村干部实行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