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子回头金不换——威宁司法局安置帮教工作侧记
作者:本报记者 王 颖 时间:2013-01-17 阅读:333
“你们的工作开展得太具体了,据我了解,还没有一个地方的司法局到我们这里接过人,沿海地区都没有做到,而你们边远山区却做到了。你们还对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工作,真的了不起,我们要把这件事广泛在监区宣传,对帮教服刑人员会起到很好的效果。”盖米里克监狱狱长无不感慨地说。
2012 年的5月4日,对于在新疆自治区盖米里克监狱服刑的韩某来说既激动又不安更是意外。激动的是这一天他终于服刑期满,获得新生;不安的是他走出监狱不知何去何从;意外的是威宁司法局早已和监狱取得联系,干警们已经到达监狱等待,接他回家。
刑满释放人员韩某在司法局副局长刘华等同志的带领下踏上了回家的路。
韩某说:“真的很感动,我没想到,司法局的领导那么远还亲自来接我,如果他们不来接我,监狱发给我的400元路费还不够买到乌鲁木齐的车票,现在我知道,我对不起所有的人,我发誓一定好好做人,为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因犯罪给家人带来伤害,导致无家可归的服刑人员为数不少,韩某的回归之路只是威宁刑释解教人员“无缝对接”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为了使安置帮教工作逐步走上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道路,威宁司法局把安置帮教工作作为事关民生大计的重点大事来部署,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使安置帮教工作取得较大突破。
24岁的徐某是黑石头镇人,小时候,由于父母离异,从小养成了不好的习惯,几次因盗窃入狱。2012年4月,徐某刑满后,司法局工作人员不远千里赴上海将其接出,并将他送往江苏与母亲团聚,为感谢司法工作人员的关爱,全家人特意赠送了一面“实事求是铸公平、全心全意解民忧”的锦旗给威宁司法局。
据了解,近年来,威宁司法局远赴新疆、上海、青海等地,在规定时间内将刑释解教人员安全接回,足迹遍及10余个省、市、自治区,行程近30万公里,接回刑释人员386人,使用无缝对接经费25.2万元,人员衔接到位,无托管、漏管现象发生,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好评。
“当前,在政府出资建立安置帮教基地还存在困难的情况下,我们积极与企业合作,加强发动社会资源参与‘安帮基地’的建设,鼓励企业创建安置帮教基地。”刘华说。
在切实推进安置帮教工作进程中,威宁司法局多方与各类企业联系,努力发动社会资源参与“安帮基地”的建设,成功安置刑释人员。目前在民营威宁企业中已有“威宁县猴场镇宫林水泥厂”、“猴场镇民心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和“威宁县科能编织阳光工程有限公司”等13处安置帮教基地,安置刑释人员30余人。
在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教育上,威宁司法局以加强就业指导、技能培训、心理辅导为主线,同时辅以法律知识、社会形势、社会发展状况、党的方针、政策等方面的教育和指导,注重发挥好家庭辅助帮教的作用,使刑释解教人员能够在周围良好的环境下融入家庭,融入社会,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杨智勋是炉山镇新庄村村民,因非法采矿被判刑1年零6个月。2009年7月刑满释放后,整日郁郁寡欢,闭门不出,炉山镇司法所长李明芬了解情况后,多次上门对其进进行教育和沟通,并积极为他的创业想办法,出主意,跑项目,在司法所的帮助下,杨智勋创办了“威宁县鸿泰农民专业合作社”,并吸纳周围农民投资入股种植茶叶,增加了群众收入。由于表现良好, 2010年他还被村民选为村委员会主任,由此踏上崭新的人生。
“感谢政府,感谢司法部门,是他们的帮助才使我有了今天的成就。”杨智勋感激地说。
据了解,目前,威宁登记在册的刑释解教人员达1228人,其中刑释人员887人,解教人员341人,已安置1073人,安置率达到95%,帮教1120人,帮教率达95%以上,从全国各监(所)接回130余人,全年无重新犯罪人员。
刑释人员安置帮教“无缝对接”和建立“安帮基地”,只是威宁以人为本,对刑释解教人员人性化关怀的缩影,充分彰显了执政为民的服务理念。
这一系列的安排和关心,不仅在情感上给予刑释解教人员以人文关怀,更关键的是授之以渔,让其真正没有后顾之忧回归社会,安置帮教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意义得以充分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