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县水务局多措并举 推进河长制工作
作者:谢智玲 时间:2020-01-11 阅读:158
本报讯(通讯员 谢智玲) 近年来,自治县水务局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从提升河流保护意识,强化责任落实等方面入手,不断深化河长制工作,切实做到守河有责、守河有方、守河有效,确保威宁河(湖)水清、岸绿、景美。
加强宣传引导,做到守护河流人人有责。水务局充分利用传统媒介和信息化渠道,全方位开展河长制宣传,增强群众爱水、惜水和水资源保护意识,充分发挥河长的引领作用,广泛发动巡河员、河(湖)保洁员、村民投身河长制工作中去。适时开展河长制工作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等活动。借助“世界水日”“中国水周”“6·18”贵州生态日前后开展“保护母亲河 河长大巡河”活动进行宣传,发放了《河(湖)长制》水资源保护普法宣传手册600余册,张挂横幅、标语10余幅,并现场向人民群众提供法律、法规咨询和援助。引导公众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共同推进爱护河流人人有责的意识。
强化村民自治,做到水清、岸绿、景美。做好县乡村三级河长制工作,村级是关键。全县共有县级和县级以上河流43条,乡级河流90条。聘请民间义务监督员118名、环保专家48名、水利专家37名。义务监督员又是宣传员,通过履行河湖巡查等职责,示范带动了更多的村民参与环境保护,积极护河爱水。制定河长信息公示牌500块,设立了举报平台,公布了举报电话,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河(湖)治理、关心河(湖)治理。努力提高社会公众对水环境监督管理的参与度,切实形成“共抓、共管、共治、共享”的河长制工作格局。
加强巡查检查、常态保洁和常态执法,做细河湖“清四乱”工作。近来,威宁开展县级河长巡河共计108余次。聘请河湖巡查保洁员679名,有效开展河湖巡查保洁,保障河岸水面整洁。通过常态执法,发现在河湖内乱倒垃圾、弃土弃渣2起,查处2起。侵占河道建房10起,正在配合有关部门处理。在河道内非法取水1起,查处1起。对查出的13起案件,水务局依法要求整改,下发停止违法行为通知13份。对六桥街道龙凤社区群众非法取水的55口水井依法封填。有效制止和严厉查处破坏水生态环境的行为,加强问题导向,着力风险防控,突出整改落实,共同营造全社会关爱河(湖)、珍惜河(湖)、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