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局多渠道开展企业年报宣传工作
作者:刘丽 时间:2020-01-14 阅读:161
本报讯(通讯员 刘丽) 近日,市场监管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年报舆论氛围,积极开展年报宣传工作。
该局通过微博、微信、腾讯QQ等方式,提醒广大经营者及时进行年报。企业年报每年度须进行一次,个体工商户、公司、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持有营业执照的市场主体均须进行年报,进行年报的时间为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
企业年报方式多样,经营者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自行申报,也可到政务中心二楼市场监管局窗口、市场监管局各分局、各乡镇市场监管站由工作人员指导申报,经营者可按自己的需要自由选择。同时向经营者宣传不按时年报的不良后果。经营者不按时进行年报,将会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连续三年列入异常经营名录未移除的将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严重负面影响。
该局还将年报宣传工作融入日常监督检查中,广泛宣传不按时年报的后果及影响,有效提升经营户年报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确保年报工作实现第一度“开门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