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一餐馆经营者防疫 期间私自恢复营业被拘留
作者:马宏宇 时间:2020-02-18 阅读:172
本报讯(通讯员 马宏宇) 2月14日,威宁市场监管局六分局联合小海镇政府、小海派出所,对该镇餐馆、小吃店等人员密集性经营场所关停情况进行回头看检查时,发现位于该镇中心路的“威宁县小海镇粉粉小吃店”(招牌为常乐小吃店)经营者李某粉私自恢复营业,向三名消费者提供餐饮服务。
由于2月2日以来,该分局、小海镇政府已通过上门告知、张贴公告、大喇叭巡回宣传等形式,将《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对社区(村居)疫情防控实行相对封闭式管理的通告》《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城市小区疫情防控实行封闭式管理的通告》中餐馆一律暂停营业的规定告知李某粉,李某粉在知晓政策、规定后已自行关门停业。但随着天气转暖和时间推移,李某粉的疫情防控意识出现松懈,并于2月14日上午私自违规恢复营业。该分局执法人员现场制作检查文书,记录其违法事实,对其违法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将案件线索及时移送给小海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