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老人起纠纷 司法调解化矛盾
作者:周曼 刘德绍 时间:2020-03-02 阅读:173
本报讯(通讯员 周曼 刘德绍) 近日,羊街镇司法所协同综治办成功调解一起年近七旬老人的赡养纠纷,目前纠纷已解决,老人生活稳定。
据了解,近日,羊街镇司法所工作人员接到村干部反映,该镇的一名老人面临无人照管的尴尬局面,而老人又不愿意进养老院,请求调解。司法所获悉情况后,第一时间协同该镇综治办赶到老人所在的村里,通过调查和走访,了解到原来老人膝下无儿无女,多年来老人均由其侄儿夫妇俩照顾,且由侄儿媳妇保管老人的养老金和征地补偿款共计82000.00元。但近日因为生活问题,老人不愿意和侄儿夫妇继续居住。
调解一度陷入僵局,老人侄儿媳妇说:“老人和我的丈夫都特别好酒,经常喝醉,拿点钱给老人,他不是买酒喝,就是喝酒后弄丢了”。
因此,侄儿媳妇不愿多拿钱给老人,但老人却执意要求拿回自己的82000.00元钱,然后独自居住,自己想怎么喝酒就怎么喝酒。
司法所的工作人详细了解了双方矛盾后,找准症结,拟定了调解方案。工作人员从法律、道德和亲情以及老人的心理健康等方面耐心劝导老人侄儿夫妇俩。经劝说,侄儿媳妇愿意为老人购买少量的酒,并督促老人多锻炼身体、健康饮食,同时每月给老人400元零花钱,老人也同意继续和侄儿夫妇居住。
最终,通过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努力,双方自愿达成赡养调解协议:老人在侄儿家居住,生活上由侄儿家照料,每月给老人400元零花钱;老人的养老金和征地补偿款82000.00元由侄儿夫妇保管,用于老人的生活支出、医疗费用和老人的善后事宜。目前,双方在司法所和村干部的监督下,已顺利履行赡养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