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2020-03-11
声明
作者: 时间:2020-03-11 阅读:144
兹有威宁县洪丰大酒店不慎遗失公章一枚,字样:“威宁县洪丰大酒店”,编号:5205260006895。特声明作废。
2020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