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法院敲响疫情防控期间刑事案件开庭第一槌
作者:县人民法院 供稿 时间:2020-04-09 阅读:166
本报讯 4月7日,县人民法院在严格做好防控措施和安全保障的前提下,首次将在押被告人提押出所开庭审理,敲响了该院在疫情防控以来在押刑事案件被告人到庭受审开庭的第一槌。
此前,县人民法院就疫情防控期间如何开展刑事审判工作的相关事宜,积极与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看守所等相关单位沟通协调,并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专题向县委政法委作了汇报,在县委政法委的统筹协调下,按照相关会议精神,于4月2日组织与庭审工作相关人员进行了核酸检测,制作了疫情期间庭审风险告知书,告知被告人相关注意事项及存在风险,并征求了意见,同时对审判法庭提押用车等相关场所和设备进行全面消毒。庭审当日,被告人在提押出所到还押期间,全程穿戴防护服,庭审相关人员再凭核酸检测为阴性结果证明,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开展庭审工作。
为最大限度降低疫情防控风险,案件庭审禁止其他人员旁听,但庭审活动全程在中国庭审公开网直播,整个庭审过程安全文明、规范有序。
此次庭审,是县人民法院在疫情特殊时期做好防控工作的同时,根据面对的问题和困难,积极谋划、主动作为的表现。随后,县人民法院将继续严格对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秉承“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理念,按计划有序开展刑事案件庭审活动,做到刑事审判和疫情防控两不误,双促进,高效有序地开展好疫情期间刑事审判工作。(县人民法院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