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森林公安查获一起非法 猎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案
作者:张祥贵 时间:2020-04-23 阅读:304
本报讯(通讯员 张祥贵) 近日,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在迤那派出所的协助下查获一起利用改装射钉枪非法猎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案,抓获云南籍犯罪嫌疑人杨某雷、浦某龙、陆某3人,查获犯罪团伙猎杀的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白腹锦鸡2只、国家“三有”动物山斑鸠2只,收缴其用射钉枪改装的猎枪2支、探照灯2支。
经森林公安办案民警审讯,犯罪嫌疑人杨某雷、浦某龙、陆某三人如实供述其违法犯罪行为,其三人都为云南省宣威籍到威宁县务工人员,2020年4月19日傍晚,三人相约到迤那镇青山村(小地名:龙头水井)寻找野生动物,在发现该处有“野鸡”出没后,三人回到住处携带利用射钉枪自行改装的2支猎枪及探照灯乘着夜色返回事先踩好点的山林里面,三人相互配合先后猎捕到“野鸡”2只、斑鸠2只,该三人在4月20日凌晨捕获猎物回家途径356国道迤那镇青山村梨柴林组处被迤那镇派出所巡逻发现,在犯罪嫌疑人驾驶的车辆中现场抓获浦某龙、陆某二人(杨某雷逃离现场),查获其非法猎捕的野生动物4只、改装射钉枪1支,杨某雷于当日下午在威宁县雪山镇被森林公安民警抓获,同时查获其改装的射钉枪1支。
经相关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犯罪嫌疑人杨某雷、浦某龙、陆某三人非法猎捕的4只野生动物,其中2只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白腹锦鸡,2只为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三有”野生动物山斑鸠。
目前, 犯罪嫌疑人杨某雷、浦某龙、陆某三人现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