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作者: 时间:2020-04-24 阅读:188
兹有威宁自治县公安局兔街派出所不慎遗失“贵州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收据”70份,票据号:6795201至6795250、007556741至007556760。特声明作废。
兹有饶静不慎遗失“建设东路承包合同”(韵达区域),甲方:张建楠(贵州威宁韵达),乙方:饶静(身份证号:522427199212300029),签署时间:2019年5月14日。特声明作废。
兹有蔡欢不慎遗失威宁麒龙香林美域开具的购买9-5-1号住房首付款收据(票号:WNFK0264530,金额:壹拾贰万捌仟陆佰玖拾元整 ¥128690.00)、维修基金收据(票号:WNFK0264531,金额:壹万贰仟叁佰柒拾肆元整 ¥12374.00)。特声明作废。
兹有道路运输驾驶员陈朝亮不慎遗失“从业资格证”,证号:5224270020017000390,从业类别:道路货物运输。特声明作废。
兹有道路运输驾驶员陈石金不慎遗失“从业资格证”,证号:5224270020012000386,从业类别:道路货物运输。特声明作废。
2020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