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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1-31

威宁日报社关于“转作风、构和谐、促发展”加强新闻采编工作的承诺书

作者: 时间:2013-01-31 阅读:281


  为全面推进“转作风、构和谐、促发展”,加强威宁日报新闻采编管理,强化纪律和改进作风建设,威宁日报社特向社会各界公开如下事项,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1、威宁日报社全体采编人员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守新闻工作相关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2、认真、公平、公正对待各级各部门的每一条稿件,及时处理通讯员的来稿。
  3、按时按本报规定发放稿费,未在规定的时限内(稿件见报之日起的半年内必须到报社领取稿费)领取的稿费,将作为公款转入报社的下一轮稿费中。
  4、新闻采访过程中坚持“帮忙不添乱、宣传无有偿”的原则,尽一切可能把各级各部门的宣传报道工作做好,杜绝有偿新闻、关系新闻、协调新闻等,坚决杜绝虚假新闻。
  5、报社新闻工作人员外出采访时,持有本单位工作证,工作证上印有工作人员标准照片,并同时持有本报采访工作介绍信。
  6、报社在新闻采编工作及公务活动中使用新闻采访车一辆,车牌号为贵F76520,车上悬挂有“毕节日报、威宁日报新闻采访”字样的工作标识牌,工作范围为全县范围内,工作时间不定;在投递和发行过程中使用投递发行车一辆,车牌号为贵F76330,车上悬挂有“威宁日报报刊发行”字样的工作标识牌,工作范围为县城,工作时间为白天。
  7、威宁日报社同时兼有毕节日报威宁记者站工作,并主办新华网威宁网站、人民网威宁视窗、威宁日报电子报网站。 
  热忱欢迎社会各界监督,热切期盼社会各界提供新闻线索和采访支持,热心接受社会各界的批评、建议和意见。电话:6226798(办);手机:13698562366、13385576717。
                                 二○一三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