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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2-05

离岗公告

作者: 时间:2013-02-05 阅读:190


离岗公告

杨春艳、吴文彬同志:
  你于2012年12月21日至今不假未归,连续旷工已超过十天以上。自登报之日起五日后请速到单位接受处理,否则将按黔府办发[2003]73号文件的相关规定作出处理,其后果由你本人自负。

威宁县小海第二中学
2013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