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作者: 时间:2020-07-02 阅读:167
■兹有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原单位名称: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公安消防大队)不慎遗失 “开户许可证”,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支行,开户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贵州省威宁县消防大队,核准号:J7097000040504,账号:2406078009026700426。特声明作废。
■兹有个体工商户邓丽君不慎遗失威宁县黑石头镇奥微纳“营业执照”正本,注册号:520526600321975。特声明作废。
■兹有威宁自治县第八中学教师卯娥(身份证号:522427199108233428)不慎遗失“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特声明作废。
■兹有道路运输驾驶员倪辛义不慎遗失“从业资格证”,证号:52052601004886,从业类别:道路货物运输。特声明作废。
2020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