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2020-08-05

威宁“一金四制” 规范农民工实名制管理

作者:唐语明 时间:2020-08-05 阅读:188


   本报讯(通讯员 唐语明) 近年来,威宁人社部门紧紧围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为出发点,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以落实“一金四制”为重点,推进农民工实名制管理规范化管理,确保在建工程建设项目达8个100%。
  抓实“保障金”。对县内所有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项目,严格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建设单位必须按照《贵州省建设工程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障金实施办法》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对未足额缴纳的项目,限期进行责令整改通知和行政处罚。与此同时,为了有效维护农民工群体合法权益,要求各施工单位张贴农民工维权告示牌,并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进行不同形式的宣传。并督促各施工单位按规定为农民工缴纳工伤保险,2020年在建工程项目工伤保险缴纳比例达100%。今年共缴存务工人员工资保障金1023.16万元,保函2414.34万元;下达责令整改书46份;下达保证金催缴通知书7份;行政处罚告知书10份;行政处罚告知书3份。
  推进“实名制”。推行在建项目工程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对全县在建工程项目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情况进行实时监管。截止目前,已有26个在建项目纳入贵州省劳动用工综合服务平台。部分尚未纳入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综合服务平台的项目,做好实名制清单式、台账式管理。与此同时,统一要求各施工单位与农民工规范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100%,实现在建工程项目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全覆盖。
  推进“银行代发制”。督促施工企业到指定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实行工程款与农民工工资分账管理,从资金源头上为农民工工资支付提供有效保障。26个项目实现银行代发工资,实行在建工程银行代发工资覆盖率达到100%。
  推进“专户制”。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代发银行签订三方协议,由施工单位为农民工在指定银行开户,由指定银行代施工单位发放农民工工资,代发银行对民工工资专用资金进行监管。日前已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项目26个,涉及施工单位26家,在建工程项目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覆盖率达到100%。
  抓好“欠薪预警机制”。强化“互联网+劳动监察”,依托贵州省劳动用工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效能。对工程项目从筹备到竣工,工人从签订劳动合同到入职进行全流程跟踪,实现工资全员直发、资金全程监管、过程全程预警等。目前全县26个在建工程项目、6885名农民工均纳入系统管理,基本实现在建工程项目在线监管全覆盖。已开展欠薪预警10次,均督促企业及时消除了预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