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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2-25

威宁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召开

作者:龙胜 周星 杨文斌 张锋 时间:2013-02-25 阅读:651


威宁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召开
杨兴友陈波禄俊等出席 刘青松作常委会工作报告

  本报讯(记者 龙胜 周星 杨文斌 张锋) 2月22日上午,威宁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召开。来自全县社会各界的295名人大代表出席会议。
  大会常务主席杨兴友、陈波、刘青松、禄俊、冯兴忠、刘春、朱钧、陈煌、赵毅、李茂、马祥宏、王维志、曾珊、吴丹玫、周乾、周跃宁、罗兴义、王义国、余崇忠、王梅在主席台就座。
  在主席台就座的还有明忠琴、唐圣胪、黄远红、禄云、杨华忠、马仲华、程静、郭鹏、丁开斌、李正超、许如龙、王才军等县领导和主席团其他成员。
  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丹玫主持会议。
  会上,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青松作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报告指出,一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在中共威宁自治县委的正确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县的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县委“四五六七”的工作思路和县人大常委会“一二三四五”的工作构思,抓住要点,突出重点,正确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的各项职权,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扎实有效地开展各项工作,为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报告从八个方面总结了2012年的人大常委会工作。一是始终坚持以法治民主科学为原则,民主立法工作取得新进展。坚持法治立法、民主立法和科学立法的原则,着力于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不断加强民族立法工作。扎实开展《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草海保护条例》的修改工作,按时完成省人大常委会交办的《贵州省义务教育条例(草案)》、《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草案)》等6部法律法规的征求意见工作。二是始终坚持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监督工作取得新突破。本着“加大监督力度,提高监督实效”的原则,积极创新监督方式,不断增强监督实效,加大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力度,促进了“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三是始终坚持以服务发展为己任,重大事项决定取得新突破。始终把涉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百姓普遍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重大财政开支,重大人事招聘等事项纳入监督范畴,审议并批准了自治县人民政府15个属于重大事项的报告,进一步完善了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增强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提高了政府的公信力。四是始终坚持以完善制度为基础,人事任免有了新规范。在自治县“一府两院”提请的人事任免工作中,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把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结合起来,制定出台了相关政策。五是始终坚持以提高代表依法履职能力为目的,代表工作得到新强化。做到强化服务和培训,着力提高代表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坚持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及时办理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认真做好市一届人大一、二、三次会议的代表服务工作和市人大代表培训的服务工作。六是始终坚持以维护和谐稳定为目标,人大信访窗口作用得到新发挥。积极探索做好新形式下人大信访工作的方法和措施,建立健全人大信访工作制度。一年来,收到人民群众来信65件,接待来访218人次,已全部转办、交办和督办。七是始终坚持以提素质转作风为抓手,自身建设得到新加强。建立健全了自治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制度、议事规则、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暂行规定、组成人员守则等9个制度;深入开展了“四帮四促”、“联乡驻村”和“万名干部下基层”活动,认真学习领会“迤那精神”、长顺“背篼精神”;积极参加省、市人大常委会好组织部门安排的各种培训;扎实开展保持党的纯洁性教育活动。八是始终坚持以党的领导为核心,服务全县工作大局取得新成效。以抓好《中共威宁自治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意见》的贯彻落实为切入点,积极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围绕全县中心工作,深入一线,指导、督查、联系乡镇工作,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切实抓好县委安排的安全生产、计划生育、信访维稳等工作。
  报告提出了2013年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工作的重点和目标:切实抓好《中共威宁自治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意见》的贯彻落实。切实抓好民族立法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制保障。切实抓好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不断创新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将县委的重大决策通过法定程序变为广大人民的共同意愿。切实抓好人事任免工作,进一步规范人事任免程序,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选优干部、配强班子;继续加强对县人大及常委会选举、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监督。切实抓好重大事项决定,把涉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带有全局性、普遍性和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重大问题、财政预算、重大人事招聘、大额资金调度和重大项目建设贷款纳入重大事项监督范畴,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切实加强代表工作,积极创造条件,为代表知情知政、依法履职、依法行使权力、提高审议报告水平和提出议案质量提供更好的服务;认真督促办理代表依法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切实为人民做好事、办实事,取信于民;继续抓好代表视察活动,加强人大干部及人大代表的学习培训。切实抓好人大信访工作,积极畅通民意表达渠道,热情接待来信来访人员,切实维护群众的合理诉求,着力维护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切实加强联系和指导乡镇人大的工作,努力提升全县人大工作水平。切实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
  报告强调,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也是我县为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的重要一年。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在中共威宁自治县委的领导下,在上级人大的指导下,以更加解放的思想,更加开阔的视野,更加饱满的热情,与时俱进,凝心聚力,开拓创新,奋力拼搏,切实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全力推动威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为不断开创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上,自治县人民法院院长马跃作了县人民法院工作报,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光强作了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义国作了《关于修改〈关于修改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草海保护条例〉决定(草案)》的说明。
  列席会议的有:不是本届县人大代表和县政协委员的驻威省十二届人大代表;不是本届县人大代表和县政协委员的驻威市一届人大代表;不是本届县人大代表的县委常委和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人武部长、县长助理、在职副县级干部;不是本届县人大代表的驻威历届县委常委、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不是本届县人大代表和县政协委员的县委各工作部门、县人大机关各委室、群团组织、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含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不是本届县人大代表和县政协委员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人大主席、乡(镇)长;部分驻威非公企业主要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