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法院黑石头人民法庭成功执行一债务纠纷
作者:李元章 吴松涛 时间:2012-03-15 阅读:450
本报讯 近日,县人民法院黑石头人民法庭成功执行一民间借贷纠纷案,将债务人5棵核桃树五年的果实折算7.95万元,变通执行给了债权人。
2010年初,哲觉镇伦河村民张某将7250元现金借给了本村苏某开超市,由于生意失败,苏某没有按约还钱。去年年6月,张某将苏上了法庭。7月18日,法院作出判决,苏某连本带息应还给张某7950元。由于无偿还能力,苏某外出打工躲债,不履行还款义务。
今年2月28日,张某向县法院申请执行。经过执行法官反复考虑,通过电话与苏某协商,苏某家中5颗核桃树所结的果实,由张正明摘取变卖5年,折抵借款本金及利息7950元。
(李元章 吴松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