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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09

威宁自治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开华家园商铺第二轮招租公告

作者: 时间:2020-12-09 阅读:149


    经威宁自治县国资国企监督管理办公室备案同意,威宁县易地扶贫搬迁后期扶持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租人)对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开华家园商铺通过公开竞租方式进行招租,第一轮招租已于2020年11月30日结束。因部分竞租成交人未在公告规定期限内签订商铺租赁合同,自行放弃承租权。经招租人研究,对第一轮竞租成交人放弃的商铺进行公开招租,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租商铺。本次招租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开华家园商铺共8个,面积899.07㎡。
  二、招租价格。门面编号、面积、竞租起步价、竞租保证金等情况详见下表。

 

 
  三、招租方式
  (一)为扶持搬迁群众自主创业就业,开华家园商铺仅限开华家园搬迁群众报名参加竞租,每户仅限成交一个商铺。搬迁群众持威宁自治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市民证(或居民身份证和抽房卡原件)、户口本报名。第一轮商铺竞租的竞得人和成交商铺的放弃人,不得参与第二轮商铺报名及竞租。
  (二)实行公开竞租,价高者得。商铺按门牌号逐个竞租,采取增价竞价方式,每次增价幅度为1000元或1000元的整数倍数。
(三)商铺于公告之日起在其所在地展示,以实物现状为准,相关资料与现状不符的以商铺现状为准,招租人不承担商铺瑕疵保证。有意者请自行现场踏勘,未踏勘商铺的竞租人视为对商铺现状已经确认,如有疑问可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向招租人咨询。竞租人一经报价,视为对商铺可能存在的瑕疵及风险已经了解并自愿承担。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0年12月7日至9日。
  (二)报名地点:开华家园安置点服务中心。
  (三)报名费用:本次招租不收取报名费用,但须交纳商铺竞租保证金(数额详见本公告第二条)。竞得商铺者,保证金可转为租金;未竞得商铺者,竞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全额退还保证金。
  (四)报名要求:竞租人持威宁自治县易地扶贫搬迁市民证(居住地开华家园)或居民身份证、开华家园抽房卡原件现场报名;本次招租不接受电话和网络报名。
  五、竞租时间
  竞租时间为2020年12月11日9:00至12:00,竞租地点待定(招租人提前一天通过电话或发送信息方式通知竞租人),竞租人持威宁自治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市民证(或居民身份证和抽房卡原件)、户口本和交纳竞租保证金的收据进场参与竞租。
  六、租赁期限
  租期3年,租金一年一交。租赁合同期满后,进行下一期招租,上一期承租户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享有承租权。
  七、其他事项
  (一)商铺竞得人须在竞租成功后5个工作日内与招租人签定租赁合同,交纳1年期房屋租金及履约保证金,领取商铺钥匙。商铺竞得人未在约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缴纳租金的,视为放弃商铺承租权,不予退还竞租保证金。
  (二)承租人须在租赁合同签署后1个月内办齐相关经营证照,与招租人委托的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依法依规缴纳各项税收及物管、水电、卫生、通讯等费用。
  (三)承租人免租金装修时间为90天。
  (四)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原则上不得转租,若因不可抗力因素转租,须经招租人同意。
  (五)本公告解释权属招租人,未尽事宜由招租人根据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完善。
  联系人:张先生(18785130704)
      祖先生(13985871148)
 
威宁县易地扶贫搬迁后期扶持产业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