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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3-01

安全重于泰山

作者:程国强 时间:2013-03-01 阅读:267


安全重于泰山
——威宁实行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公开承诺
程国强
 
  “我承诺:认真学习、坚决执行《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保证100%考试合格,100%贯彻实施。遵章守纪,接受监督……”
  这是2月26日在威宁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公开承诺活动上,88名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矿长对其监管部门作出的郑重承诺。
  据介绍,国家安监总局《煤矿矿长保护矿工七条规定》于2013年1月24日以安监总局第58号令颁布实施,称为“铁七条”,必须用“钢措施”来贯彻落实。
  “矿工兄弟常年在井下作业,牺牲了应该享受的阳光和新鲜空气,把光和热奉献给社会、奉献给企业,更有应受到尊重和关爱,作为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我将把维护矿工生命安全作为第一职责。”广东宏远集团威宁煤炭沟煤矿董事长、总经理钟启新在公开承诺后对笔者谈起学习《七条规定》体会后真诚地说。
  “《七条规定》的内容虽然只有188个字,一看就明白,但这七条规定在各相关法律法规中都有,《七条规定》的颁布,把矿长应该做的、必须做的基本要求规定得非常清楚,便于记忆,便于操作。”活动现场,作为威宁唯一一家大型国有煤矿的矿长李寿全深有感触地说:
  “《七条规定》是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铁的纪律,更是对数千名矿工和矿工家庭庄重的承诺,各煤矿主要负责人及矿长要时刻怀着敬畏之心,敬畏矿工生命,敬畏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满怀深情把矿工当成亲人、兄弟,切实保障好他们的生命健康,为他们撑起一片安全的蓝天。”县安监局局长李毅对各煤矿负责人和矿长说出了掏心窝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