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作者: 时间:2013-03-04 阅读:351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3年2月22日在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主任 刘青松
各位代表:
我受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12年的主要工作
2012年,是自治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履职的第一年。一年来,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在中共威宁自治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人大的关心指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县的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县委“四五六七”的工作思路和县人大常委会“一二三四五”的工作构思,研究制定常委会工作要点,切实贯彻落实《中共威宁自治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意见》(威党发[2012]25号),突出工作重点,正确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的各项职权,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扎实有效地开展各项工作,为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始终坚持以法治民主科学为原则,民族立法工作取得新进展
坚持法治立法、民主立法和科学立法的原则,着力于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不断加强民族立法工作。一是扎实开展《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草海保护条例》修改工作。征求有关方面意见162条,历经12次修改,《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草海保护条例》已通过省人大常委会民宗侨委组织专家论证,待本次人代会审议通过后,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施行。二是按时完成省人大常委会交办的《贵州省义务教育条例(草案)》、《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草案)》等6部法律法规的征求意见工作,征求意见回复率达100%。
二、始终坚持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监督工作取得新实效
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本着“加大监督力度,提高监督实效”的原则,积极创新监督方式,不断增强监督实效,加大了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力度,促进了“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下转三版)
(上接一版)
一是加大工作监督力度,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共召开主任会议21次,常委会会议7次,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电力基础设施建设及农网改造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2012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自治县人民法院《关于2012年以来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关于2012年以来刑事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等11个专项工作报告,形成了相应的决议、决定或审议意见,交付并督促自治县“一府两院”抓好落实。
二是加强法律监督,确保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贯彻实施。认真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的自查工作,扎实开展了《贵州省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条例》、《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农村公路条例》的执法检查。针对自查和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合理的意见和建议,督促自治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整改落实。
三是加强财政预决算及其执行情况的监督,确保我县有限财力健康运行。听取了《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度县级财政决算审计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县级财政决算和2012年财政预算编制情况的报告》、《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1-11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财政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始终坚持以服务发展为己任,重大事项决定取得新突破
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始终把涉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百姓普遍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重大财政开支,重大人事招聘等事项纳入监督范畴。审议并批准了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请求提高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的报告》、《关于招考乡级人口计生特岗工作人员的报告》、《关于提请审议“9?7”地震灾害救灾贷款列入县级财政预算的报告》、《关于以“委托代建”模式运作威宁县2012年草海镇人民北路城市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项目资金列入县级财政预算的报告》等15个属于重大事项的报告。进一步完善了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增强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提高了政府的公信力。
四、始终坚持以完善制度为基础,人事任免有了新规范
在自治县“一府两院”提请的人事任免工作中,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把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结合起来,制定出台了《威宁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暂行办法》,严格法定程序,切实履行职责,推行任前调研、任前考试、任前表态发言制度,采取任职教育与法制教育相结合,人大任职教育与党委任前教育相结合,任职教育与预防职务犯罪相结合,任职教育与提高接受监督自觉性相结合的“四个结合”措施,依法任命了6名副县长、25名政府组成部门局长(主任)、8名法院审判员及3名检察院检察员,依法免去了1名副庭长、2名审判员和1名检察员职务。
五、始终坚持以提高代表依法履职能力为目的,代表工作得到新强化
一是强化服务和培训,着力提高代表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始终把加强代表工作,发挥代表作用摆在突出位置,密切联系和服务代表,为代表知情知政、履职尽责创造条件。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培训人大代表1560人次,进一步提高了代表依法履职的能力和审议报告的水平。二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坚持“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及时办理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以来,共收到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93件,全部交付和督促县“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办理并答复代表,办结率为100%。三是认真开展代表视察活动,积极发挥代表在闭会期间的作用。邀请省、市人大代表,组织部分县人大代表对我县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等情况进行视察,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交付自治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整改落实。四是认真做好市一届人大一、二、三次会议的代表服务工作和市人大代表培训的服务工作。
六、始终坚持以维护和谐稳定为目标,人大信访窗口作用得到新发挥
积极探索做好新形势下人大信访工作的方法和措施,建立健全了《威宁自治县人大机关信访工作制度》,热情接待来访人员,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一年来,共收到人民群众来信65件,接待来访218人次,已全部转办、交办和督办。积极参与做好全县信访维稳工作,维护了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
七、始终坚持以提素质转作风为抓手,自身建设得到新加强
始终坚持以提高队伍素质、转变工作作风为抓手,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一是建立健全了自治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制度、议事规则、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暂行规定、组成人员守则、工作评议暂行办法等9个制度。二是深入开展了“四帮四促”、“联乡驻村”和“万名干部下基层”活动,认真学习领会“迤那精神”、长顺“背篼干部”精神。自治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和各委室负责人经常深入到基层和群众,搞好调查研究,到群众中走访慰问,真心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特别是在“9?7”抗震救灾工作中,全体机关干部心系灾区群众,踊跃捐款2.71万元,发动非公企业捐款捐物28.6万元。积极深入石门、云贵等重灾乡镇组织抗震救灾,指导灾后重建,安抚受灾群众,在广大干部群众中树立了人大干部的良好形象。三是积极参加省、市人大常委会和组织部门安排的各种培训。自治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和有关委室负责人共16批28人(次)参加了培训,圆满完成培训任务,进一步提高了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四是扎实开展保持党的纯洁性教育活动。做到“规定动作不减少、自选动作有创新”,圆满完成了保持党的纯洁性教育活动各项工作任务。教育活动中,全体党员和干部职工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调研,协调解决麻乍乡学校修建、1000亩优质核桃、海拉乡新村水库等25个项目,资金1000多万元,积极为基层和群众办实事做好事,千方百计为基层和群众排忧解难,进一步促进了人大机关党员干部的思想纯洁、组织纯洁、队伍纯洁、作风纯洁和清正廉洁。2012年人大机关党支部被县委表彰为“先进基层党支部”,7名党员被授予“五星”党员。
八、始终坚持以党的领导为核心,服务全县工作大局取得新成效
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增添助力。一是以抓好《中共威宁自治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意见》的贯彻落实为切入点,不断强化措施,强化统筹协调,强化督促落实,积极开创人大工作的新局面。二是围绕全县中心工作,深入工作一线,指导、督查、联系乡镇工作,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组成专题调研组,对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行了深入调研,推进了全县人口计生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切实抓好县委安排的安全生产、计划生育、信访维稳、重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旅发大会项目建设、抗震救灾、烤烟生产等工作。此外,还积极配合省、市人大调研组完成了新形势下人大工作、人口和计划生育、产业园区建设和管理、防治地质灾害、城镇化建设及城市水源地保护、文化大市建设、新阶段扶贫开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十六件民生工程等方面工作的调研任务。
各位代表:2012年,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对议题调研不够深、分析不够透,提出意见建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还有待提高;二是对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决议决定落实情况的跟踪督促不够;三是代表依法履职的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升;四是监督方式还需不断创新,监督工作的实效性还需不断加强;五是县人大机关干部队伍知识和能力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着力加以改进。
2013年的工作打算
2013年,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主席、温家宝总理视察毕节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贯彻省、市、县有关重要会议精神,在县委的领导和上级人大的指导下,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的各项职权,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努力推动全县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切实抓好《中共威宁自治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意见》的贯彻落实。坚定不移地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服从服务于全县工作大局,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协调,强化督促,切实把县委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二是切实抓好民族立法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制保障。三是切实抓好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不断创新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将县委的重大决策通过法定程序变为广大人民的共同意愿。四是切实抓好人事任免工作。进一步规范人事任免程序,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选优干部、配强班子。继续加强对县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监督。五是切实抓好重大事项决定。把涉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带有全局性、普遍性和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重大问题、财政预算、重大人事招聘、大额资金调度和重大项目建设贷款纳入重大事项监督范畴,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六是切实加强代表工作。积极创造条件,为代表知情知政、依法履职、依法行使权力、提高审议报告水平和提出议案质量提供更好的服务;认真督促办理代表依法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切实为人民做好事、办实事,取信于民;继续抓好代表视察活动,加强人大干部及人大代表的学习培训。七是切实抓好人大信访工作。积极畅通民意表达渠道,热情接待来信来访人员,切实维护群众的合理诉求,着力维护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八是切实加强联系和指导乡镇人大的工作,努力提升全县人大工作水平。九是切实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
各位代表: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 “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也是我县为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的重要一年。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在中共威宁自治县委的领导下,在上级人大的指导下,以更加解放的思想,更加开阔的视野,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振奋的精神,更加务实的作风,与时俱进,凝心聚力,开拓创新,奋力拼搏,切实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全力推动威宁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为不断开创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局面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